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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毛笔和鹅毛笔(二更合一)

    作品:《穿去史前搞基建

    其他人被夙晨熏陶了这么久, 再加上炎黄的人天生“奸诈”, 他们瞬间就明白了夙晨的意思。

    报仇是其次的, 和对方同归于尽那是走到绝路的时候才会想的事。现在华夏最重要的是继续发展壮大。

    当夙晨教导他们兵法的时候, 告诉了他们海外那些动作十几万人上战场的故事之后,他们的眼光就不再只放在这片他们目前脚步能达到的地方。

    和中部大部落比起来,外面的人才是真正不死不休,没多少善良余地,落后就一定会挨打灭族的敌人。

    他们甚至怀疑, 之前先祖们打的所谓天神, 是不是就是这片大陆之外的人。

    因为那群人比他们更厉害, 所以才仿佛天神一样。

    夙晨在得知他们的疑问之后, 故意把他们往这方面引导。

    比起用一个以后见不着面的“神灵”作为敌人, 将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敌人, 才更能激发这群人的危机感。这也更符合自己唯物主义的理念。

    所谓神灵, 不过是比我们强大的生灵。现在说什么外星人或者高维生物都太遥远,大海另一边的强大势力,更符合他们的认知。

    有了一个海外的敌人,有了“神灵”可能卷土重来的危机感,他们对中部大部落的恶感少了许多。

    大家虽然祖先有深仇大恨, 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大家都这么弱,天神再找到办法来到这片地方, 估计就不会想着扶持一个实力,和中部那群大部落结盟。

    以前神灵原因结盟,那是已经被华夏国给打败了, 不得已才做出的唯一的反扑。

    何况,当初那群人想争老大,才腆着脸当人族的叛徒。现在他们已经是这地方的老大,不一定会愿意再认别人做老大。

    所以如果再发生一次“神战”,中部大部落很有可能会成为他们的同伴。

    虽然这么一想,三个部落的人心中都很膈应。可作为首领,不就是要忍着个人情感的不适,寻找最适合部落的道路?

    三个首领召集部落里的人商量之后,他们首先做的事,就是在得到夙晨允许之后,将华夏联盟并称“华夏族”,给来探访的人一种“这三个部落原本属于一个一个部落”的错觉。

    “我们本来就属于一个族。”东川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没错,当时咱们本来都属于华夏族,华夏国。

    统一口径之后,他们开始讨论,要怎么展现出自己优越的一面,还不引起别人的警惕。

    “把铁器都换下去,把青铜器拿出来。”鸣砂首先提议,“大部落有青铜器,他们虽然会在意,但不会过高估算我们的实力。”

    霞想了想,道:“布够用吗?我们能都换上麻布做的衣服吗?”

    数在心中计算了一番,道:“现在每家人都有一套布做的衣服可以穿。我们可以提前换好。”

    “陶瓷都摆出来,巫说,这是我们和大部落主要交易的商品。”丹巫用拐杖杵了一下地面,“农具全换成石头和木头,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已经连农具都已经用金属制作。”

    “只展现出他们有的东西?”天青明白了这场会议的基础思路,“但这样并不能达到巫的要求。”

    其他人纷纷陷入沉思。

    没错,巫说要展现出我们比他们优秀的一面,但又不能让他们产生警惕。

    现在华夏比中部优秀的地方不多。陶瓷算一个,但或许他们也已经有了;铁器肯定算,但这种东西肯定必须藏起来,不能让他们过早发现。

    其他的,他们才刚开始种植和养鱼,穗部落和牧部落肯定比自己强,无法拿出来炫耀。

    鸿当所有人都想不出主意的时候,才开口:“我们华夏比其他部落强的地方不是这些细枝末节,而是更根本的东西。”

    “有了这个东西,我们才与其他部落与众不同,那才是华夏族真正的传承。”

    鸿说得云里雾里,其他人迷茫了一会儿,脑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

    “鸿,你的意思是……认字?”数问道。

    鸿点头:“具体来说,是文化。巫教导给我们的,似乎和生存没多大关系的文化。”

    “读书识字,乐器舞蹈……这些都是巫口中的‘文化’。”

    “种地织布,武器和陶瓷,这些都是每个部落都能很快学会的事,不代表每个部落的差异。巫一直对中部大部落那样以某一项技艺为自己部落命名的事很反感,说他们就是在搞技术封锁。”

    “不以技艺为自己部落的特色,那么部落和部落的区别在哪里?我想,就只有文化了。就算他们也读书,也识字,也演奏乐器,但我们的生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应该也不同。”

    鸿一席话之后,其他人纷纷赞同。

    文化的确是华夏与其他部落完全不同的地方。而且以后其他部落有了文化,也肯定和华夏不同。

    “大部落有乐器,也只有贵族知道的和我们文字类似的符号,但我们华夏显然比他们厉害多了。这个好,不但能表现出我们的厉害,也不会让他们太过警惕。”鸣砂笑道,“我们该怎么做?”

    “不用多做什么,和平时一样,该干活的时候干活,想演奏的时候演奏,愿意去广场斗乐的就斗乐。”鸿道,“自然最好,太刻意,他们会看出来。如果你们想搞得隆重一些,就把那几个自发组织的斗乐比赛挪到他们来参观的那几天。”

    “除了乐器,我们还有其他能展示的文化,一并展示出来。也可以让他们直接去学校参观。”数提议,“让他们看看,我们的文化不是故意装给他们看的。”

    “展现这些就够了,烧制陶瓷、砖瓦和钢铁的地方一定要保密,不能让他们发现。”天青提醒道。

    “壳子和巫的两只凶兽首领需要藏起来吗?”霞问道。

    “沙雕和大师兄一直跟着巫,巫知道该怎么做。”鸿道,“你继续带着壳子狩猎和捕捉鱼苗,不用为了这些人打乱我们每日的生活安排。”

    鳌巫深深舒了口气:“他们发现丹部落和鳌部落已经合成一个族,恐怕还是会忌惮。”

    “忌惮就忌惮,忌惮是应该的,不然怎么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和我们做生意。”鸣砂握紧了拳头。

    去大部落和谈的经历,让他对提升部落的实力这件事十分执着。

    “我们要怎么和他们解释,我们什么时候合并成一个族?”东川皱眉,“去年丹部落还和青苗接触过,鸣砂也刚从大部落回来。”

    “为什么要解释呢?”鸿轻笑道,“就算他们询问,我们又凭什么和他们解释?”

    “不解释?”东川惊讶,“那我们该怎么回答?”

    “我们一直都是一个族,我们一直都属于华夏。”鸿沉声道。

    东川嘴皮子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他眉头紧皱,思索着鸿这句话的含义。

    “保持华夏的神秘感,也是增加他们对我们的忌惮,但又不至于因为这个忌惮来攻打我们的一种方式?”不愧同是绞尽脑汁生存至今的炎黄人,数立刻就猜到了鸿话中未尽的意思。

    东川叹了口气,抱怨道:“鸿,你能不能话只说一半,还让我们猜来猜去?”

    “我若把什么都说完了,还叫什么商量?”鸿笑着摇头,“你们别想偷懒,继续完善其中细节。”

    东川嘴角抽了抽。鸿这性格,怎么和巫越来越像了?巫也就罢了,鸿怎么也一副老师的模样,总想点拨别人?

    ……

    将有其他部落来访的消息传遍整个部落之后,三个部落的人都有点紧张。

    即使首领告诉他们放轻松,就像是平常那样工作生活,顶多注意一下形象,在别人来访的时候,穿上自己新作的麻布衣裳。他们仍旧没办法不聚集在一起讨论这件事。

    部落里有的人想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有的人则担心显露太多会引起大部落的窥伺。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在活干完之后,经常聚集在一起争论。如果争论不出结果,他们就会拿出自己的乐器来斗一斗——打架受伤会影响之后的工作,言语过于伤人会影响感情,还是斗乐最省事。

    在鸿的提议下,他们在祭坛广场上立了个大箱子,部落人可以将自己对于这次其他部落的人来访的意见和建议投入箱子内,以供部落首领参考。

    为了提高建议门槛,减少整理意见的工作量,鸿要求,每条建议必须多于一千字。为此,鸿专门印刷了有一千个小格子的提意见专用纸张,必须写满纸张的要求格子,才能将纸张投入箱子内。

    夙晨看着鸿印刷的格子纸总觉得很眼熟。他一拍大腿,这不是他小学时候用的作业本吗?

    鸿你可真是个天才。

    夙晨拍拍脑门,想起以前的作业本,那么他是不是该教教书法了?

    读书识字只是起|点,书法可以陶冶情操,而且规范的书写也能进一步提升文字的传播效率。

    说起书法,就必须提到书写工具。

    硬笔书写工具最终取代软笔书写,成为普遍的书写工具,软笔书写最终成为艺术的原因,是因为硬笔书写更加容易掌握,更加容易推广。

    钢笔大规模推广,所需要解决的技术中最难的是笔尖技术。笔尖上焊接铱粒合金后,钢笔的耐磨、耐腐等技术问题被解决,钢笔才逐渐被推广。

    之前仅仅用钢制的笔尖太容易磨损,钢笔歇一段时间就得被淘汰,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书写的成本太贵。

    虽然之后的低端钢笔也有直接用不锈钢做笔尖的,但现在部落里冶炼钢铁的技术,连不锈钢都做不出来。

    不过钢笔仍然可以做,只作为巫和首领的书写工具,或者对在学校里成绩好的人的奖励也不错。

    钢笔因为造价昂贵不能推广,那么现在能推广的低廉的书写用具,就只有鹅毛笔和毛笔。

    鹅毛笔和毛笔,都是很好的书写工具。虽然毛笔才是方块字的传统书法用笔,但都到了异世界了,前一个世界所有的文化都是夙晨的故乡文化,要传承都可以传承,不用分彼此,只需要看哪个更方便。

    “我其实不太会用毛笔。”夙晨嘟囔。

    好吧,他个人的原因,也让他不可能只推广毛笔。

    “两个都教好了。”夙晨轻描淡写给学校里的学生们再次增负。

    现在学生们大多用炭笔,也就是相当于夙晨小学时候用的铅笔。铅笔的字迹容易被擦掉,在书写需要保存的正式文件的时候,还是墨水笔更好用,也更适合文化的传承。

    鹅毛笔也罢,毛笔也罢,都学不好吗?两个都试试,哪个好用就用哪个。

    反正夙晨现在还用炭笔。

    鹅毛笔和毛笔的制作都不难,夙晨很快就做出了几支鹅毛笔和毛笔,让鸿试用。

    夙晨虽然毛笔字写不好,但怎么用毛笔还是知道的。他将毛笔的用法教给鸿之后,鸿尝试了几次,就掌握了诀窍,写的字不算多好看,但大小都差不多一致了。

    夙晨啧啧称奇。当硬笔书写替代软笔书写之后,毛笔字也成了一种艺术。所以只要是艺术,鸿的学习能力都很惊人吗?

    “毛笔比鹅毛笔好用。”鸿道,“毛笔的材料也比鹅毛笔好找。”

    只要是稍稍坚韧一点的毛都可以制作毛笔,长毛的动物比长羽毛的动物好抓多了。

    夙晨担心鸿因为毛笔写出来的字更符合他的审美,评价不客观,又多找了几个人来评测。

    他们写完之后,都表示毛笔在书写方面更好用,但鹅毛笔可以用来画图。

    其中数用力过猛,把鹅毛笔往纸上一压,鹅毛笔笔尖就完蛋,气得她当时脸色就清了,如果不是旁边有这么多人在,夙晨恶意揣测,数肯定要破口大骂了。

    根据这些人的意见,夙晨整理了毛笔比鹅毛笔优越的地方。

    首先,毛笔不挑书写材质,无论是木板、石头、脆弱的纸张,都能书写;而鹅毛笔只能在坚韧但比较光滑的纸张上书写,在粗糙的表面写字鹅毛笔完蛋,在脆弱的纸张上书写纸张完蛋。

    其次,两者都是蘸水笔,毛笔能蘸的墨水比鹅毛笔充足多了。学会怎么用毛笔之后,纸小一点,毛笔蘸一次水能写很久,而鹅毛笔毛管就那么细,几乎写一个字就要蘸一次。

    综上所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比鹅毛笔好用太多。

    夙晨这才想起,好似鹅毛笔必须配备羊皮纸,羊皮纸珍贵稀有(且味道极其难闻),所以西欧贵族中都有许多文盲。

    而且西方是字母文字,可以写连笔,笔划很少,所以鹅毛笔蘸一次水可以写一行,不像写方块字,可能一个字没写完就没水了。

    华国古代似乎也用过鹅毛笔,最后被毛笔淘汰了。看来在自来水钢笔发明之前,蘸水笔中,毛笔的优越性的确大许多。

    毛笔成为华国这个封建王朝中估计文盲率最低的国家最主要的书写工具,是必然的。

    不过鹅毛笔也不是毫无用处。硬笔在制图的时候,比毛笔方便许多。虽然用炭笔也能达到这个效果,但炭笔作画太容易模糊,别说保存,在传递的过程中,图纸可能就不准确了。所以鹅毛笔,可以说是工匠必备了。

    黑石就对鹅毛笔喜欢得不得了,走之前还问夙晨要了几支揣着,说回家就把图纸用鹅毛笔重新画一遍。

    最终,所有人都认可,毛笔和鹅毛笔都得学。毛笔用来写字,鹅毛笔用来作图,两者不冲突。

    夙晨原本只是恶搞“两个都要”,没想过给学生增负,没想到商量之后,大家都认可“两个都要”。

    夙晨在心里幸灾乐祸的叹气。这可不是我故意为难学生。

    “晨,你是不是也该练练字?你的毛笔字比刚学毛笔的我写得还难看。”当所有人走之后,鸿摸着夙晨的软乎乎的头发,语重心长道。

    夙晨⊙_⊙。企图萌混过关!

    “晨,你作为华夏最重要的巫,以后有许多时候需要你展示你的书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给其他人题字这种事吗?”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当着他们的面挥舞着毛笔,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这不是宣传我们的文化的好机会吗?”

    鸿虽然认为瞪大眼睛装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没有被夙晨蒙混过关。

    夙晨表情纠结。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笔字写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会一点水墨画什么的。当他们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嘘装逼的时候,他酒过三巡,拿着大毛笔歪歪斜斜来到铺好的纸张或者干脆墙壁钱,挥毫泼墨,肆意挥洒,写出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出一幅幅雄壮秀丽的山水,那装逼度,绝对比嘴里瞎逼逼厉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这个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笔字好难啊_(:3∠)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头搁在了自己的脸上装自闭。

    夙晨其实正儿八经学过毛笔字。

    小学一到五年级,他整整学了五年的传统书画。

    每个周末,他都背着纸笔墨水瓶去兴趣班报道,别的孩子在开开心心玩耍,他在皱紧眉头写字画画。

    五年之后,他的老师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诉他的父母,说别再浪费钱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画还不如刚进班学习半年的人孩子强。”老师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说话很直接,不怕得罪人,“这个学习,还是得看兴趣。强扭的瓜不甜,你们看晨晨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学什么吧,书画他真的学不好。”

    之后夙晨如愿以偿进入科学兴趣班,并一路跳级,早早进入大学,为科学家的梦想而奋斗,然后末世到来……

    咳咳,末世到来什么的就不说了。总之,夙晨虽然不感兴趣,也老老实实上了五年的书画兴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确挑选和使用毛笔。但他真的没这个天赋啊。

    夙晨的枕头被鸿丢掉,夙晨整个人被鸿抱起来搁怀里,以避免夙晨继续装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学。”鸿根本不给夙晨拒绝的机会,直接决定。

    夙晨嘴一瘪,一口咬在鸿的肩膀上磨牙。

    虽然他知道作为巫,把字练好很有必要,字也是一个领导者的脸面,所以鸿也知道他不会拒绝。

    但还是好生气!

    早知道他就不心血来潮弄什么书写工具了!毛笔这东西不都是发展到封建社会才出现的吗!现在这么早出现干什么!等他死了一两百年之后再出现毛笔不好吗!看!现在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不想练字……”夙晨很生气,非常生气,无能狂怒!

    鸿哭笑不得。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夙晨在明明知道怎么做才好,也已经默认的前提下,还如此抗拒。

    鸿都差点说“不学就算了”,但看夙晨的神情,他知道夙晨其实很想练一手好字,给大家做榜样,所以才会暗示他,让他帮忙监督。

    但明明这一切都是夙晨自己授意的,夙晨却一副不情愿至极的模样,这还真是……鸿想了半天,都没想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夙晨。

    看来他还得多读书。

    ……

    于是,其他部落的商队还没来,夙晨已经没心情去想什么炎黄什么华夏第一次出现在其他人面前的事了。

    他每天蔫嗒嗒的拎着一根毛笔,蘸着大缸里普通的水,在木板上练习写字。

    夙晨很后悔,他真的很后悔,他以前不该把什么王那啥写完了十八缸还是多少缸的水就成了书法家的故事讲给鸿听。

    鸿突然想起了这个故事,给他打造了好大一口缸。

    “十八缸太多了,写完这一口缸的水就差不多了。”鸿也拿起毛笔,和夙晨一起学毛笔字。

    夙晨那一瞬间,真的很想哭。

    巫陪着炎黄首领练习写字(其实真实情况正好相反)的事传出之后,部落里掀起了学用毛笔的热潮。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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