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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七章 合作伙伴

    作品:《谍海偷天

    顾庄氏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当斯特罗皮问出这个问题,丁远森并没有接口。

    在这样的时代里,任何人的任何话都不要随意的接口。

    斯特罗皮似乎对丁远森的态度非常满意:“丁先生,上海很大,但上海也很小,你有你的朋友,我也有我的朋友,也许你我还拥有共同的朋友。”

    “罗登探长。”丁远森终于开口说出了这个名字。

    斯特罗皮笑了,笑的非常开心:“瞧,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我甚至把这当成享受。我和罗登探长共进了晚餐,他和我仔细的谈到了你这个人,也谈到了顾庄氏的案子。真是奇妙,你找到了沙文同,然后寻找到了顾庄氏案子的突破口。”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丁远森,发现这个年轻人表现的始终都是如此的沉稳:“而且我想后来的沈秀珠女人,以及上海的游行,都是从你开始的吧?”

    丁远森平静地说道:“那么你呢,斯特罗皮先生,你的立场又是什么呢?”

    “沙文同和我无关,日本人也和我无关。”斯特罗皮微笑着说道:“我是一个商人,我只关心商业上的事情。我之所以选择和高乐田合作,是因为他有着很强大的人脉,和他合作我能够赚到很多的钱。他死了,我不认为他的继任者有什么大的作为。”

    “我不是他的继任者。”丁远森罕见的打断了他的话:“我们中国人称呼他为汉奸,而我不是。”

    “我很抱歉,丁先生。”

    斯特罗皮看起来并没有任何的不悦:“我的比喻可能不太准确,应该这么说,我并不看好叶简文先生名义上负责的新公司,但当我知道了你才是利升商行真正的老板,并且知道了你所作的那些事情,我承认,我忽然对你有兴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允许叶简文先生邀请你一起来这个酒会吗,丁先生?”

    丁远森忽然就看到了希望。

    “合作方,除了要有人脉,还要对方拥有很强的能力,在危机来临时能够从容应对,遇到任何的麻烦,都能够想到解决的办法。”

    斯特罗皮不再笑了,而是非常严肃地说道:“你还很年轻,你没有多少人脉,但你表现出了和你年龄并不相符的能力。

    商人除了具备经商能力,还需要具备独特的眼光,投资那些别人并不看好的商品。而你,在你的身上我承认,我看到了巨大的潜力。”

    丁远森平静的问道:“所以呢?”

    “我刚才说了,除了高乐田先生,我不会和其他人合作的,这是原则问题。”斯特罗皮郑重其事地说道:

    “但我是个商人,商人的原则是可以随着事物的变化而改变的。”

    然后,他伸出手:“丁先生,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是合作伙伴了。”

    丁远森用力和他握了一下手。

    在大上海,利益才是唯一的。

    朋友、原则,在利益面前,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弃。

    你别指望斯特罗皮对上海,对朋友会有多么大的友谊,即便是自己,如果有一天失去了利用价值,也会被他当成一条破麻袋一般踢开。

    这里就是上海,这里就是公共租界。

    这里真的遍地都是黄金。

    只是要看你有没有这个能耐把这些黄金拿走!

    “那么,作为我们的第一次合作,我想开个好头。”斯特罗皮缓缓说道:“让叶简文先生明天到我的办公室来讨论一下一批从欧洲运回来的好货吧。”

    他是做军火走私生意的,他说的“好货”立刻引起了丁远森极大的兴趣。

    但他没有问是些什么,而是在那动脑筋,能不能用部分的走私军火,把自己的机动中队武装起来。

    这个念头才起,随即就被自己给否定了。

    还是算了吧。

    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中队长,哪里来的那么大的权利。

    一旦自己的中队配上了一水的好玩意,你看着,没准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的,就算连翁光辉也会特别的盯住自己。

    “那么,我今天就不再招待你了,伙伴。”

    斯特罗皮特别强调了“伙伴”两个字,接着,他毫不留恋的走了。

    丁远森开始欣赏起这个人了。

    做生意,越低调越好。

    知道彼此合作伙伴关系的人,一样也是越少越好。

    尤其是丁远森的特殊身份。

    “事情谈好了?”

    在适当的时候,姜冬妮适当的出现了。

    “谈好了。”

    此时的丁远森心情特别美丽,他看到那一边叶简文正在低声的和斯特皮罗做着交流,嘴角流露出了一丝笑意。

    正在逐步走上正轨,不是吗?

    他牵住了姜冬妮的手:“你饿不饿?”

    这里是自助酒会,到处都是吃的。

    可是他偏偏就是问饿了没有。

    偏偏,姜冬妮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好饿。”

    “走。”丁远森笑着说道:“我知道在这附近有一家非常好吃的地方!”

    ……

    丁远森说的非常好吃的地方,是一个卖宵夜的摊子。

    这里也只卖一样东西:

    馄饨!

    一辆板车装着炉子等几样简单的家伙什。

    一张小方桌,两条长条凳。

    卖馄饨的老头没有六十也差不多了。

    现在还早,没客人。

    丁远森叫了两碗馄饨。

    他家的馄饨,皮薄肉多,放在碗里,晶莹剔透。

    来上一小勺的猪油,再撒上一把葱花,热气腾腾的,刚端上来便能让人食欲大开。

    丁远森和姜冬妮的吃法截然不同。

    姜冬妮先浅浅的抿了一口汤,然后用汤勺舀起一只馄饨慢慢的品尝着。

    丁远森呢?

    狼吞虎咽,一碗馄饨没多少时候都到了他的肚子里,连汤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似乎还是意犹未尽:

    “再来一碗,不,两碗。”

    “我够了。”姜冬妮赶紧说道。

    “我吃,好吃!”

    丁远森迫不及待地说道。

    姜冬妮抿嘴一笑。

    丁远森讪讪笑着:“我胃口大。”

    “不是。”姜冬妮却特别认真地说道:“以前我妈总对我说,能吃的男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

    “是啊,我的运气好像真的不错,一来上海就遇到了你。”丁远森的这张嘴,也是够甜的。

    他站起身来,看着远处灯火通明,说道:

    “你知道吗,我爱这里,我爱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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