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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百六十二章 仿造大汉

    作品:《天下之逐鹿中原

    兄弟们抱歉啦,今天有点事情,更新的晚了一点,大家不要介意哦,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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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奇怪,明明石义和方云两个人都恨不得杀了对方,可是他们现在却将成为最坚实的盟友,原因无他,只因为两个人谁都不肯将天下拱手让人,既然如此,面对一个更为强大的敌人时,两个人只能选择联手,别无他法,至少谁也不会将对方出卖给蛮族,石义有石义的骄傲,方云有方云的执着,如此而已。

    “现在寡人最担心的是聂智远,这个人寡人太了解了,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触碰他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事情他做不出来,如果无法抵挡蛮族,他会投降也说不定,”石义一脸的忧色,卫景出卖了联军的情报,使得联军大败,若是聂智远投靠了蛮族,那结果将更加恶劣,有了聂智远这样的人相助,蛮族也许真的能够征服中原了。

    “臣已经派出了三百高手前往新楚城,一旦聂智远做出了不该做的事,”郑文录狠狠的比划了一个砍的动作,“这三百人都是高手,而且精于暗杀,都是近几年来倾力培养出来的精英,而且之前我们在聂智远身边安排的人也可以发动,只要王上一声令下。”

    “嗯,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他们,聂智远还有活着的价值,”石义点头道,“还有,联系马云,他手中的兵力虽然不多,但却都是精锐,西凉铁骑虽然不能与蛮族骑兵相媲美,但也只是稍逊罢了,这支力量必须利用好。”

    “臣领命。”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寡人有些累了,”石义摆了摆手,群臣依次而退,“郑爱卿,你先留下。”

    群臣退下以后,石义从王座上走了下来,拉着郑文录,“走,陪寡人出去走走吧。”

    君臣二人缓步走出大殿,来到了外面,“你们都不用跟着了,寡人和郑大人走走,都下去吧,”石义扭头对后面跟着的宫人道。

    “是,”宫人们应了一声,退下去了。

    “唉…”石义苦笑了一声,“权力这东西,也不知道究竟是好是坏,拼尽了一生的力量去追逐,等到追到手了,却发现一切并未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现在想想,也许当年做大将军的时候还要快乐一些,那时候无拘无束,不像现在想做点什么都束手束脚的,寡人,称孤道寡啊,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王者寂寞啊,连个朋友也难以寻到,就是孤家寡人一个,可怜呐。”石义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大法感慨。

    “王上今天怎么了,”郑文录笑道。

    “没什么,今天说起的事情让我突然想起了哀帝,他所处的位置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想要追求的,天下独一无二的主人,天之骄子,整个天下唯他最大,那是多让人羡慕的啊,可是现在想想,也许一切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至少我知道,哀帝并不快乐,他最大的心愿是寄情于山水之间,而不是做皇帝,其实他也并不能算是一个昏君,只是他做了他不想去做的事情,并且那也不合适他去做,他没有那个能力和魄力,他也应该算是一个可怜人吧,当时我不明白,知道现在我才想到,他那时候从来都是不快乐的,所以他才会和魏剑交朋友,”石义变得有些罗嗦起来,回想起过去的事情,不管想到的是谁,心中都有一种难以言述的感觉。

    郑文录仔细的看了看石义,看到了石义鬓角的一片灰白,他这才意识到,原来石义已经这般苍老,虽然他看起来精力充足,依旧是霸气逼人,可实际上他已经是一个五十几岁的老人了,英雄迟暮啊,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石义真的有机会在有生之年一统天下吗?如果没有蛮族入侵,也许可能吧,但是经过蛮族这么一搅合,谁也不知道天下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蛮族会成为中原大地的主人,也许蛮族会被赶走,也许那时大成将不复存在,也许…总之有无数个也许,未来的事情如何,只有天知道。

    “王上累了吗?”郑文录道。

    “累了?没有,还没老到那种程度吧,走几步路而已,哪里会累,”石义呵呵笑道。

    “臣不是这个意思。”

    “哦?我知道了,呵呵,也许吧,为了大成,为了我的志向,拼搏了二十几年,要说不累那是假的,不过这些话只有跟你能说,跟老杜能说罢了,我比起哀帝来还要好一些,至少我还有你们两个朋友吧,”石义淡淡的道。

    “多谢王上,”郑文录有些感动,他听得出来,今天石义想要跟他说说心里话,因此连称呼有有所改变,在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不再用“寡人”这个称呼,所以郑文录才有此一问,他担心石义会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突变而萎靡,雄心不再。

    “文录,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不用担心,”石义目光如炬,似乎看穿了郑文录的内心,“我只是发发牢骚罢了,虽然身心疲惫,但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一统天下是我的志向,也可以说是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无论如何我也会坚持下去,直到我死了。”

    “有王上这句话,臣就放心了,”郑文录微笑着点头。

    “我跟方云再怎么争,那是自家人的事,就算是最后我败在方云手中那也没什么,但是中原万万不能交给蛮族,如果我没有看错人的话,想必方云也会这样想的,说真的,现在我真的很想尽快和方云一决雌雄,再拖下去,也许我就没有这个精力了,年纪不饶人呐,”石义微微摇了摇头。

    “王上还年轻呢,三十岁的人也没有你精力好啊,”郑文录笑道。

    “怎么你也会说谎了?”石义打趣道,“人老了就是老了,姜是老的辣嘛,没有什么可避讳的,文录,你也老了啊,这几年辛苦你了。”

    “王上说的是啊,臣也老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这几年为了大成殚精竭虑,虽然只是三十几岁的年纪,可是自己早已经白发满头了,若是不看脸的话,恐怕还要被人以为自己已经五六十岁了呢。

    “但愿我们能把这次的危机渡过去吧,大江大浪过了这么多,总不会在阴沟里面翻船吧,”石义的话显然没有什么底气,自己也不敢确定…(您的轻轻一次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本书一起看文学网首发。)

    ※※※

    在落马坡大战之后,在沉寂了几天之后,蛮人终于动起来了,不过却不是朝中原进军,而是发布了一系列令条,着重阐述了蛮族在中原的“施政纲领”:凡投靠狼族者,平民赏地十亩,官员连升三级,于狼族有功老者,可封王,成为狼族在中原的代言者,石义、聂智远、方云、马云、魏剑等五人之中有与狼族联手者,可与狼族共享天下,平分江山!

    这几条一出,天下大乱,人心动荡,有人大骂,有人窃喜,有人静观其变,有人摇头不已,但是无论如何,这对于中原或者说对于石义等人可不是一个好消息,显然蛮人的头脑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招打的头晕眼花,不知所措。

    蛮人的这番作为,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分化敌人罢了,一味的杀戮,只能让敌人拼死的抵抗,而适当的怀柔,则可以分化敌人阵营,在这种时候,一切的渣滓都将浮出水面,人性的丑陋将一览无遗。

    “大汗,这样真的能行吗?就凭一句没什么用处的许诺?就凭我们红口白牙?中原蛮子会相信?”兀突显然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型,除了杀人喝酒玩女人之外再也不懂什么,没有任何政治头脑可言。

    “兀突,除了女人你什么都不知道!那天那个女人呢?又被你弄死了?你他妈的是个野兽啊!”兀突的亲哥哥,兀蒙大声骂道。

    “嘿嘿,大哥,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漂亮的不就得了,中原的小妞身体太弱了,太弱了,”兀突讷讷的陪笑道。

    “就你那样弄,什么女人也让你弄死了,你自己算算,自从你成年之后弄死多少女人了,妈的,算了算了,不说了,你小子就在女人身上有能耐,大汗的意思你能明白?”兀蒙没好气的道。

    兀芒笑道,“兀蒙大哥,算了,兀突他天赋异禀嘛,一个女人而已,没什么,将来我们会有数不尽的女人,等到整个中原都变成我们的财产那天,想要多少女人有多少女人,呵呵。”兀芒本来就对女人不感冒,况且那本来就是赏赐给了兀突的女人,兀蒙这样恼火也是因为那个女人他还没有“尝”过而已,那是狼族进入中原以来遇到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可惜死在了兀突身下,兀突真的是天赋异禀,他身下那玩意儿比起一般人来都要大上许,许多女人就是在交欢过程中死在了他身下,那个娇生惯养的官家小姐哪里受的起兀突的蹂躏,从开始到最后,一直嘶声尖叫,叫得声带撕裂喊不出声音来,半个时辰后就咽气了,每次想起那个叫齐嫣的女人,兀蒙就气不打一处来,其实他比兀突也好不到那里去,对于兀芒的旨意,他也是无法理解的。

    “中原人好汉子少,贪生怕死的多,所以只要我们说投降狼族者不杀,并且还重重有赏,必定就会有数不尽的人主动投奔过来,中原人狡猾多端,论心机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有了这些人,我们就有了一批的,那个叫什么?哦对了,军师,有了这些人帮我们出主意,狼族大军更加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大汗说得对!叫那些狡猾的中原人为我们出主意,哈哈,好啊,让他们狗咬狗,自己人杀自己人,内斗不是中原人最喜欢的吗?”兀蒙得意的大笑道,此时他似乎忘了,他引以为傲的狼族也不过是刚刚从内斗中统一而已,而现在,表面上看起来坚固不破的族群中,仍然有着大大小小的裂缝。

    “大汗,要是中原人不肯上当怎么办?他们可是奸猾的很呐,”兀突狠狠的咬了一口肉,灌上一大口酒,随口问道。

    “我早就有了对策,中原人曾经有一个故事叫做千金买马骨,就是说一个人想要买一匹千里马,但是又怕有马的人担心他不是诚心要买,于是就花一千黄金买了一个千里马的骨头,这样天下人都知道他确实是爱马,所以手中有千里马的人就主动送上门来,我们现在也要这样,先重用、重赏一部分人,像是王二狗那样的人,别人看到连王二狗这样的人都能够得到重用,就会相信我们的诚意了,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人就会来投奔我们的,”兀芒浅浅的抿了一口酒,详细的解释道。他对于中原文化向来推崇,所以他与其他蛮人就连打扮都是不同的,虽然骨子里面还是一个蛮人,但是表面上看起来,他已经像是一个中原人了,而且是一个中原读书人,就连说话的方式、做事的方式也是极力效仿。

    “大汗真是英明!这样的办法也想的出来,我敬大汗一碗!”兀蒙大笑着举起酒碗,也不等兀芒,一饮而尽,与其说是敬兀芒一碗,还不如说是自己着急喝酒罢了。

    “呵呵,看来大汗在中原人的书籍里面学到了不少东西啊,”大祭司忽吉笑道。

    “中原人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真正击败中原人,就要学着了解他们,只有真正懂得他们之后,我们才能打败他们,我们的祖先之所以几百年来都无法进入中原,就是因为他们太固步自封了,只靠血腥和杀戮是无法征服中原的,软刀子杀人,有时候会让人死的更快,”兀芒笑得有些狰狞,“所以我重金收买了一些人作为我们的探子,现在又有了这样命令,你们现在也许还不理解,可是慢慢就会体会到他的好处,就像是那个为我们提供情报的卫景,我敢保证,在中原,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只要我们能够利用好他们之间的矛盾,中原就无法逃出我的手掌心!”兀芒用力的攥住了拳头,像是把整个中原攥在了手中一样。

    “大汗真是狼神赐给我们的啊,有大汗在,我们就能一统天下,把中原人踩在脚下,成为我们永世的奴隶!为了大汗干杯!”兀蒙又找到了喝酒的理由,高兴的大声叫道。

    “为了大汗干杯!”众人高高举起酒碗,将碗中美酒一饮而尽。

    王二狗这个高兴啊,从小长到大,他甚至从来都没有见过七品以上的官员,见到一个城门官就两腿发抖了,当初在村子里面谁也瞧不起的王厄古,谁能想到现在竟然成为了五品大员了呢?虽然这个五品官是蛮人给封的,可那也是官呐,以后的天下就是这群不开化的蛮人的了,王大人说得准没错!别看蛮人什么不懂,可是人家力气大,人家能杀人,这年头,谁手里有刀谁就是大爷,谁给钱花给官做就是祖宗,别人还真别说什么,出卖祖宗?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有奶就是娘!当年我没钱没权的时候,谁看得起我了?现在不管是什么人,就算是他背地里瞧不起我,背地里骂我,表面上还不是要恭恭敬敬的?哼!

    显然,王二狗就是兀芒花费了千金所买的那“马骨”了,不只是王二狗,赵毛驴(赵莫律)、张猪猡(张竹楼)等数十个率先为狼族做出了“贡献”的“有功之臣”都一一受到了封赏。

    几日之后,兀芒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不顾大多数人的反对,在大祭司忽吉和大将军兀哈良的支持下建立了一个大汉国,这个大汉国王的宝座由中原人来坐,而狼族是大汉国的好朋友,而大汉国王则是中原之主,是当年大汉王朝林氏皇族的后裔,由于大汉王朝毁于奸贼之手,但是汉哀帝林伦唯一的皇子却并没有死,而是流落到了北疆,被狼族救起,现在狼族为了自己的“好朋友”来讨还“原本”属于他的东西了。虽然到了大汉国建立三天之后这个国王的人选还没有决定好。

    自从大汉王朝灭亡之后,连续二十几年的战乱,就算是在大成这样的强国之中生存,百姓的日子也没有比当年在大汉王朝末期好上许多,更不要提其他战乱频繁之处了,因此百姓心中早就开始怀念起当年的日子来了,老人们在家里给子孙们讲过去的故事,当年大汉王朝何等的强大,何等的富庶,就算是在亡国之前,也要比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坦,至少不用担心终日的战乱,甚至在有些人口中,昔日在大汉王朝生活的时光成了天堂般的日子,其实也这些未必是真,只是人在困难之时的幻想罢了,但是这种幻想已经愈演愈烈,以致于当这个被蛮人建立起来的所谓林氏族裔的大汉国时,真的有许多人相信了,老人们甚至仰天长恸,感谢老天爷让皇子活了下来,使得大汉王朝的盛况能够得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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