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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百五十四章 赴约忠顺王府

    作品:《红楼之我是大魔王

    林黛玉一听忙阻止道:“二爷不妥!”

    贾蔷不解的望向她,只听她解释道:“静雯是咱们家的人,这大家都知道,哪有家中女儿出嫁,夫家送陪嫁丫鬟的道理,老太太那边送还说得过去,她是长辈,咱们可是史家叔父的晚辈。”

    贾蔷认真沉吟后,小心的问:“那咱们请老太太帮忙送,不就行了吗?”

    林妹妹给他白眼球道:“这多久了,二爷可曾去问候过外祖母,有事了才找人家,二爷好意思吗?”

    这就是贾蔷和林黛玉的不同之处,同样知道红楼的结局,同样知道林黛玉死亡前发生了什么,但两人的想法截然不同。

    贾蔷认为贾母太过份了,荣国府的落败她要付一半责任,特别是最后对黛玉的冷血,更是要付主要责任。

    可林妹妹不这么想,她认为老太太作为内宅妇人,再有权威也不知道子孙在外面太多的事。

    至于让宝玉娶宝钗,她认为是正常人的反应,一个亲孙子,一个外孙女,内外有别本来是人之常情。

    加上自己病恹恹的,任谁当长辈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孙娶这样的媳妇,况且宝玉当时需要冲喜,薛宝钗才是最适合的人选。

    故而对这事她可以怨老太太但不会恨她,要是自己的孙子,自己也不愿娶当时那样的孙媳妇回来。

    夫妻两不同的观点,后果自然就不同,贾蔷自从接手宁国府,明显的疏远了。

    守孝结束后,又借口岳父病重,心安理得的泡在林家,根本不踏入荣国府一步。

    可两府连在一起,要说真没时间过去显然是说不通的,毕竟那边还是林黛玉的外家,嫡亲的外祖母和舅舅,岂有不去问候的道理。

    黛玉就经常过去,林如海不会让他夫妻两一整天呆在林家。

    讲不过妻子的贾蔷,只好投降,好在林妹妹没打算为难他,最终还是答应去问问外祖母。

    两天后金钏儿投井被阻止,得到茜雪交代的白家媳妇,暗中关注起大女儿,果然见她大半夜了出去,悄悄的跟了上去。

    “这丫头气性太大,叫回来是不能的,把她嫁了吧。”

    消息瞒不过大家,老太太怒了,丫鬟被赶是正常之事,要是每个赶回家的都像这样还不乱套了。

    一声令下,白家张罗起嫁女儿之事,哭哭啼啼的金钏儿被穿上嫁衣,嫁给了贾政的小厮。

    宁国府那边贾蔷正头疼,忠顺王府送来一张请柬,请他过去喝酒。

    原来忠顺亲王根据他给的信息,找到蒋玉菡,说是要感谢他提供信息,可他不想跟这位来往啊。

    “奶奶的腿,小爷还甩不掉这老小子了。”

    贾蔷一边嫌弃,一边还要收拾着去赴宴,没办法,不给面子不行啊。

    可他没想到忠顺亲王这老小子,还故意恶心了一把荣国府,让长史去找贾政,还想原来轨迹那样逼问了一通贾宝玉。

    他这前脚出门,人家后脚去荣国府,人都找回来了还这样,显然是故意的。

    贾蔷是到了忠顺王府才知道这事的,不禁幽怨的问为什么。

    忠顺亲王哈哈大笑道:“不为什么,本王觉的好玩不行吗?”

    贾蔷翻着白眼,挤出两个字:“闲的!”

    “小子,本王明白告诉你,就是看你们贾家不顺眼怎地?”

    被他这话刺激的忠顺亲王,脸色一变冷冷的说道。

    贾蔷这下也来气了,斜睨着他道:“不顺眼明着来呀,搞这些暗戳戳的事是个男人吗?明刀明枪来谁怂谁是蹲着尿。”

    “放肆!”

    “大胆!”

    一个小太监,一个王府属官,两人作色喝道。

    贾蔷张口怒喝道:“滚!小小一个王府官,一个没卵子的东西,竟敢羞辱大吴侯爵,谁给你们的胆子!”

    两人憋红了脸,怒目瞪着他,可不敢再造次,大吴的勋贵是有特权的,还真不是谁都能当面呵斥的。

    忠顺亲王这会儿圆睁着双眼,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自己可是亲王啊,这小子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

    可这老头也是个脑袋有坑的,做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愣怔了一下后突然大笑起来。

    “好小子,这是跟本王叫板呢。”

    忠顺亲王玩味的摸着小胡子,沉吟一下后说:“小子,别说本王欺负你,不是要明刀明枪吗?这样吧,本王府里的八大侍卫,个个都是高手,任你选一个,只要你胜过,本王就不找你麻烦,如何?敢接吗?”

    他听说过贾蔷练过武,但在他的印象里,勋贵子弟能有什么出息,又不是当年那批出生入死的祖宗,都是妇人之手长大废物罢了。

    贾蔷意外的望向他,同样玩味的摸摸鼻子揶揄道:“王爷可不要后悔,一口唾沫一颗钉,才是真男人。”

    “混账东西,还蹬鼻子上脸了是吧,讥讽谁不是男人了。”

    老头也是有气性的,吹胡子瞪眼的骂道,可马上又催着他,挤兑他接招了。

    贾蔷这是正中下怀,没事谁愿意跟亲王结仇,这下好了,还能揍一顿王府侍卫,顺便还跟对方和平共处。

    “王爷请吧,步战、马战、长兵、短兵,您老人家说哪样就比哪样,输的人不许赖皮。”

    “哟儿呵!口气还挺大,那行,孙耀出列,教教宁侯什么是步战。”

    两人谁也不服谁,一位虎背熊腰的壮汉应声出列,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典型的东方人战场配置。

    贾蔷沉稳的走入场中,拔出腰间的佩剑,脚步一前一后,后退半弓、前三后七的站着。

    “不错哦,这小子这佩剑竟是宁国公的遗物,看来真练过。”

    宁国公的佩剑不是长剑,而是二尺八的短剑,比普通的剑要宽,剑脊更厚,浓重的血腥味,这么多年了还无法消除。

    孙耀原本还不在意的,可看到贾蔷拔剑眼神一缩,顿时凝重起来。

    不是谁都能驾驭这种尸山血海中浸泡出来的武器的,那上面的杀气,普通人闻到味都会头晕。

    可贾蔷竟敢把这武器陪在身上,可见是完全适应这血腥和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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