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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一章 杀人场(6)

    作品:《兵王之极品老板娘

    冯晓确信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确切的说是忘了一个人,一个很重要的人,一个关键时刻能够决定他生死的人,而这样的疏忽几乎是致命的。

    所以背后那团阴霾朝他袭来的时候,冯晓隐隐感到了一丝绝望,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特战生涯多年,回江城后又经历了一次刺杀,冯晓面对死亡的时候不是没有,可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感到那么无助过。

    这是一种介于生死之间的大恐惧,不用人提醒,也不由得你不理会,它就结结实实的摆在那里。像一座巍峨雄壮的高山,像带着死气排山倒海的海啸,磅礴而来,无休无止。

    这种感觉无形物质却压得人直不起腰、喘不过气,以至于让人产生如同溺水一般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情形,因为恐惧太大而且无法回避,所以大脑会给人产生错误的讯号,让人忘记眼前的恐惧。经历过短暂的疼痛后,人的神经和机体都会麻木,然后就像鱼一样在水中游弋,坦然自若,直到被救起或者永远的沉睡过去。

    冯晓现在经历的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他知道很危险,生死不过一线,但大脑却又不停地催促他放弃抵抗,那种感觉很矛盾,让人欲罢不能。直到感觉有尖锐的东西想要从他的后腰捅进来,冯晓才倏然惊醒。

    他不知道这个过程有多长,好像很长,却又好像是仅仅一瞬,因为他眼里还能看见手电照射到墙上显示出的画面还在不停的随着手电的滚动而变幻。冯晓面对着围栏滑下,而他身后有个人,而手电又落在他们两人的身后。所以冯晓从墙上看到了一个人影,矮矮的,就站在自己的身后。

    这里不会再有别人了,王红玉已经拉着叶安安跑去了后院;郑耀文已经重伤倒地,生死不明;围杀自己的三个人有两个还在楼上。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刚才被自己一记膝锤磕伤的那个人。

    这就是个高手,冯晓心里不由得想到,不管楼上打成什么样,都能一直隐忍不言,就是为了在楼下埋伏自己。而这次袭杀的角度、时机也选择的无可挑剔,恰好是冯晓刚刚落地脚步不稳的瞬间,因为脚没有踩实,无处借力,这样一来就算是想躲过去,也难比登天。

    荣辱自有时,生死平常事,冯晓并不是很畏惧死亡,战场老子也上过,见惯了生死,也有战友就死在自己的怀里。但陷于绝地而努力求生是每个特种兵都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临死也要拉一群垫背的,这也是冯晓所在小队的口头禅。

    冯晓觉得自己不会死,一只好巧不巧落下的手电就把埋伏的讯息想皮影戏一样地展现到了墙上,这么严密的谋划就被一只从天而降的手电给撞破了,我怎么好意思亏了人家这份情义。

    虽然脚上是使不上什么力气,可老子手上还有绳子呢!

    于是冯晓在感觉后背一紧的瞬间,右手抓紧了绳子,身体急速前倾,然后整个身体就紧随着绳子荡了出去。他没有站稳脚跟,所以只能先凭借手上的绳子,让自己先滑出去,来尽量卸掉身后那把匕首扎向自己身体的力量。

    与此同时,冯晓的身体也开始像一条泥鳅一样的左右摇摆。叶秉信从来不认为冯晓是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所以才不惜倾囊相授,所以才宁肯把闺女给他,让他传承自己的衣钵。

    叶老最看重的是冯晓质朴的品质,勤劳、善良,乐天知命、念头通达。这样的孩子就算成不了什么大器,起码也能安分到老,护得住自己这一家子。

    可没想到,他这么无心插柳的一次安排,却引来了冯晓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华丽效果。自从冯晓把桩功练成之后,叶老和他切磋了一番,觉得他的底子还算不错,才开始教授他叶家的看家绝学。没想到,站桩程度一般的冯晓一旦上了手,速度快起来,让叶老也连连咋舌不已,这小子可真比他那三个师兄要强不老少。

    到最后看得多了,叶老才算在真正体会到冯晓到底高在了哪里。过人的身体素质,这算一方面,关键是胆识和眼界。

    特种兵出身的冯晓在胆识和眼界上绝对能把自己那三个师兄甩出好几条街去。武术技法千奇百怪,究其根本就是以斗致胜。

    打斗首先讲的是什么?是眼界!你会的我也会,我会的你不会,就能凭此一击制胜,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就是这个道理。第二讲究的是气势,破釜沉舟、孤注一掷,这都是气势。最后才是武技的考校和力量的博弈。

    这三样冯晓前两样占了个十足十,欠缺的就是一些技法的纯熟。所以一旦有名师*,何止一日千里。最重要的一点,冯晓的灵性十足,这是叶老最为看重的,触类旁通就不说了,还总能有点新思路出来。

    比如今天,面临如此的生死关头,冯晓就忽然福灵心至的把师傅教授的滑劲应用到了整体躯干上。身体像极了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就是为了能摆脱身后的那把如怪蟒出洞的匕首。只要能把它滑开,避开自己的重要部位就好。

    黎春晖今天很郁闷,没想到三个人联手还被冯晓抢到了先机,跑了两个人不说,还挨了一膝锤。这让一向以身体素质为傲的黎春晖面子上有点儿下不来。放不倒对方就够丢人的了,问题还挨了一下,这让他情何以堪。

    所以,他在休整了片刻后就准备投入战斗,这时候正好听到冯晓上楼。他本来也准备跟着上去的,可想了想上面的两个人应该足够对付复杂的状况了。于是就潜伏到了楼下的位置,就看准备给从天而降的冯晓来一次突袭。

    潜伏是每个特战队员必修的科目,尤其是在东南亚的雨林里,几天几夜不挪地方的时候都有。所以在车间里潜伏下来的黎春晖有信心可以蒙骗过一切人,事实也的确如此,冯晓就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可黎春晖原本信心满满的一刀刺出去之后,心里就有些发凉。人体后背的躯干处,随便捡个地方攮进去十几公分都可能扎破一种脏器,只要破他一件,他就是神仙附体也逃不出三个特种兵的绞杀。

    可是冯晓却动了,就像忽然得了软脚病,脚下一软就倒了出去,既快且奇,让人有点儿摸不着头脑。而他手里眼看着就要扎到冯晓背部的那把匕首,却不由自己的随着冯晓的滑动改变了方向,从冯晓的身侧就划了过去。

    这让他很郁闷,怎么搞得,刚才自己就是被冯晓一阵莫名其妙的劲力给吓住了,才会挨了那记膝锤的,现在怎么他的身体也能施展这种奇怪的动作?

    冯晓这阵游鱼般的动作做完也不由自主的出了一身冷汗,匕首肯定划了自己一下,但是不深,他能感觉的到。但总算是险到毫巅地躲过了这一场几乎完美的袭杀,可冯晓没顾得上高兴,几乎在确定刀子已经划出自己身体的同时,就松开了绳子拔出了自己的匕首,一个转身就抡着手臂朝这后面的黎春晖扎了过去。

    有杀人的决心就得有被杀的觉悟,战场从来就是如此。如果开始的时候,冯晓还只是想把人留下,那么挨了这一下之后,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留下这帮人了。杀干净了才安全,没有比生命更美好的东西了,现在的状况,只能以杀止杀。

    黎春晖一击不成,只是微微错愕,跟着就抽回了匕首,等准备再捅一下的时候,冯晓的匕首到了。

    冯晓是把师傅传授的技艺应用到了身上,于不可能间搏得了一线生机,起死回生之际,勇气大增。而黎春晖则是在手拿把攥的情况下,偷袭未果,气为之夺,两下里一比,高低立现。

    冯晓咬牙抡着膀子回身就是一刺,而黎春晖刚才突袭时就使了全力,这时候正是强弩之末,一见冯晓刀子来了,只得咬牙先接下再说。

    黎春晖见冯晓旋着身子就刺出了这一刀,就知道这一刀势大力沉,所以只能简单磕挡,没敢去硬接。可饶是如此,这一接还是让他费了不少力气,膀子还被震得有点儿酸麻。

    冯晓一招得手,并没有打算放过黎春晖,而是挠身再上,攻势如潮。

    黎春晖为了能够出其不意的偷袭冯晓,持刀用的是反握,也叫打击式握法,即手呈拳状,匕首尖朝上。这种握法的隐蔽性较好,能做到出其不意,也是街头斗殴的流氓混子之间经常采用的握法。

    可实际上在军队和特警队伍中,手呈拳状,匕首尖朝下的破冰锥式握法才是正确的握法。这种握法可以格挡反击,招数也灵活多变,还能避免被轻易夺刀。

    这样一来,黎春晖气为之夺,再加上冯晓手脚上的功夫又让他十分忌惮,手里的匕首也不敢和冯晓硬接硬架。所以没几招就被冯晓划了两道,而伤口无一例外都在他拿刀的右手腕处。

    伤口不大,但很疼,这让黎春晖有点害怕,也更加期待着战友的到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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