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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章 二取其一

    作品:《兵王之极品老板娘

    刘振海经过多天的逃亡,早就成了惊弓之鸟。

    门一被撞开,他立刻返身回去拎起了床头上的渔具包,包里有他和胡文涛制作的那支猎枪。

    门被撞开后,厮打并没有停止,夹杂着女人尖利的哭喊声和老板娘的咒骂声,让刘振海原本紧张的神经略微放松了一下。

    这就是一对儿因为一个女人争风吃醋的傻老爷们,于是他拎着包往后站了站。

    冲还在外面叫骂不止的老板娘问道:“咋咧门这似,老板娘,真个破烦!给饿换个住处!”

    “大哥,对不住,这两人……,哎,我这就给你换。你们可别走,我告诉你们,我王月娥在附近也是有名有号的。砸了我的店,你可跑不了,哎,你们两个有完没完了。小丫头,赶紧过来给我拉开他们!”

    老板娘先是跟刘振海低头道歉,然后一伸手把吴琴拽了过来,然后往里一推。小丫头片子,老娘一看你杏眼桃腮的,就是个魅惑人的水性女子,果不其然吧!

    他们掰扯的这功夫,冯晓已经和豹子打了几个来回了。冯晓被豹子推进了卫生间,里面没人,冯晓赶紧一个眼色,示意豹子拿人。

    房间不算大,只有两张单人床和一个卫生间,还有一个古铜色的电视柜,柜子上还放着老式的电视和一个小巧的饮水机。

    冯晓从卫生间里出来,叫骂了一句朝豹子扑了过去,然后又用劲把他朝床的方向推了出去。

    豹子假装站不稳,整个身子朝后踉跄了几步,眼看就要接近刘振海了……

    刘振海虽然和老板娘说着话,可眼睛却一直瞅着冯晓两人。也难怪,他本来就心思细密,这些天逃亡确实让他有点儿杯弓蛇影,看谁都觉得像警察。

    俩人刚扭打着进来的时候,他倒没怎么觉得,因为老板娘和那个女孩儿的哭喊叫骂声吸引了不少他的注意力。

    可等他再看两个人的时候,就发觉有些不对劲,至于怎么不对劲他却说不出来。

    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很古怪,可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而且间不容发,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思索。

    可这个古怪一直都在,等那个小个子被大个子死命推了一把,朝自己这头倒过来的时候。

    他才蓦然惊觉:怎么两个人都是练家子!

    刘振海生活在农村,村里也有喜欢练拳的老爷子,他小时候也跟着练过一些把式。虽说没有练出什么成果,可眼力还是有的。

    不好,这俩人怕是冲着自己来的!

    于是他赶紧伸手朝渔具袋里摸,想先把枪找着,可这时候已经迟了。

    豹子虽然不能回头,可身形朝后退的同时,还用余光扫视着周遭的情景。于是快到床跟前的时候,他小腿一松劲儿,整个身子朝后躺倒,眼看着就冲刘振海来了。

    “你们……”刘振海还没有摸到枪,就被跌倒的豹子撞了一下。

    豹子是南方人,虽然个子不高,可一身的腱子肉,也得有一百多斤。就算不是故意,那整个人砸在刘振海身上还真够这小子喝一壶的,何况还是有意为之。

    所以坐在床脚拎着渔具包的刘振海被豹子靠了个趔趄,身子也朝后倒了过去。可这小子手里的渔具包可没松开,而且眼看着手已经伸了进去。

    豹子背对着刘振海,不知道身后的情况,于是伸手刁住了刘振海的一条腿就是死命一拽。

    刘振海虽然慌乱,可他知道,能救自己一命的就是渔具袋里的那把短管猎枪。

    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三个也是杀!

    把眼前这两个崩了,随便找个小妞当人质,老子一样可以逃出去!

    于是他手在渔具袋里胡乱划拉,希望能找到枪把,那就是自己的救命稻草!

    终于,他够着了一根木头把子,是自己的枪,登时就感觉心里踏实了不少!

    于是他赶紧顺着那个熟悉木头把子找扳机所在,可就在这时,一团黑影裹挟着凌厉的风声朝自己的侧脸袭来……

    “啊!”刘振海只叫了一声,就觉得太阳穴一阵剧痛,然后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刘振海做了一个梦,他之所以知道这是梦是因为梦里出现了张海霞。这是假的,要不然自己怎么会为她杀了人?而且杀的还是她亲爹娘!

    可他又觉得这个梦是真的,因为他和张海霞之间隔得一条河,一条很大很宽的河。他想游过去找她,于是他们之间相隔的大河变成了大海。

    然后刘振海呛水了,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足疗店里。

    头发被人揪着,洗脸池上的镜子里还有一个汤水淋漓的脸,那是自己。而他身后站着两个男人,就是刚才打架的那两个。

    “刘振海,你的同伴去哪儿了?”

    问话的是刚才打架的那个高个子,自己大概就是被这小子踢晕的,因为脑袋到现在还是发木的,太阳穴也火辣火辣得疼,上面那根筋还蹦蹦直跳。

    “你已经这样了,不如坦荡点儿!”

    刘振海除了没说话,还斜着眼蔑了说话那人一眼,以表达自己的不屑。

    说实话,他从来就没想过能跑掉,之所以还一直跟着胡文涛一路南下,就是想让自己兄弟跑远点儿。

    自己已经生无可恋,不能再耽误兄弟了。

    冯晓和刘振海在镜子里互相瞪视了良久,然后才说了一句,“带走!”

    这小子既然能行凶杀人,就说明是心狠手辣的人,恐怕一时半会儿撬不开他的嘴巴。与其如此,不如先押回去,接下来是守株待兔也好,敲山震虎也罢,都只是后话了。

    胡文涛今年二十二岁,高高壮壮挺好个后生,村里的老辈儿们见了都喜欢他。

    可他没有爹娘,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他爹娘都没死,爹后娶了,娘改嫁了,所以他就成了大家的累赘,只有守寡多年的奶奶肯接纳他。

    他没有兄弟姐妹,就连邻居的孩子们也欺负他是个没爹没妈的野孩子,除了刘振海。

    别看刘振海只大他一岁,可却处处护着他,真把他当兄弟看。

    所以在他的成长中,刘振海除了作为长兄的角色出现,还在一定程度上担任起了一部分父亲的责任。

    小时候家里穷,别人都有新衣服穿,可他没有。

    刘振海就把存钱罐砸了,准备给他买件新衣裳,虽然那些零钱最终也没能买得回新衣裳。可奶奶浑浊的眼泪和刘振海挨他老子的那一顿毒打,还是叫胡文涛记在了心上。

    他就是我哥,胡文涛一直这么认为。

    所以知道刘振海准备杀人自首后,他才极力劝阻,杀人干嘛非得自首啊?跑啊!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不得五鼎食,起码也得五鼎烹才对!

    于是他带着刘振海一路南下,就想跑出国,然后逍遥一生。

    所以他从西北南下,一路辗转,总算到了江城。江城是水陆码头,这里交通便捷,人口稠密,很容易藏人。

    天没亮进江城的时候,刘振海还建议不如在附近的村镇找个破落废弃的民居凑合一天得了。可他不乐意,一来是不好补给,二来也不安全。

    别以为村里偏僻容易藏人,一个村镇里不是乡亲就是邻居,谁家丢了个顶针都能一早上传遍大半个村子。

    相对来说,城市就安全的多。

    别看人口多,可那都是钢筋水泥的丛林,邻居挨着住了几十年都有互相不认识的。何况人口多了,公安想要拿人就要投鼠忌器了。

    胡文涛今天之所以会走了那么长时间,就是骑着摩托去郊区一个网吧里上网看了看。

    那里地处偏僻,还不要身份证,所以他才会去那里。他没有打游戏、看电影的习惯,之所以会去,就是想从网上查查他们这件案子到底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可人一上网就管不住自己,所以等他看表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快六点了。于是急急忙忙采买了一些水和干粮,就往回赶。

    可一回到足疗店门口才发觉有些不太对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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