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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十四章 大战将至

    作品:《兵王之极品老板娘

    五天后,刘小伟回来了,满脸的倦怠之意,但却带回了不少资料。

    两个人又把这些资料加了进去,在屋子里推演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了,才算把方案最终确定下来。

    “不要害人,我只要刘小光的那条命,至于她那里,只要匀出半天的时间就足够我把活儿干完了。”

    冯晓说完就打了个电话,把小三子叫了过来。

    小三子一进门,见刘小伟也在,点了点头就问冯晓什么事。

    “拿着这张照片去那个什么钻石连锁店里,找一条一模一样的,还得刻上同样的英语花体LL的字母。呶,就跟照片一样的。别留姓名,买了就赶紧回来。”

    小三子从冯晓手里接过照片和钱,转身就走了。

    “你也回去吧,跟着她,三天后,……”

    刘小伟点点头,一转身就走了。

    大概入戏太深,他虽然穿着运动鞋,但落地无声,行动迅捷,简直如同鬼魅,冯晓看着刘小伟的背影,忍不住皱了皱眉。

    小三子出去了一上午,把东西买回来了。

    冯晓拿在手里和照片对比了一下,确实分毫不差。

    他把东西收好了,才有心思再去看照片上的那个人。

    圆圆的脸庞,戴着眼镜,不算很漂亮,但是满身的书卷气,眉眼间充斥着知性的气质,倒也别有一番风韵。

    晚上没事,冯晓转悠到了前院。

    看江城新闻的时候,偶然听了一耳朵,“本月27号,省摄影协会将在我市组织举行街拍活动,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报名,报名地点在城市广场。”

    冯晓一听27号,心里就默念了一下:真是天助我也。

    张喜最近很高兴,不用再为了抢地盘而打打杀杀,也不用再为了避开仇敌而到处躲躲闪闪,手下人都跟了冯晓,他现在是无事一身轻。

    所以一进了大院子就到处找冯晓,想问问他去哪儿旅游好。

    他现在就算是退出江湖了,虽然也去摊儿上,但毕竟不上行家,去了最多也就起个装饰的作用。

    所以后来干脆就不去了,就像冯晓说的,做个富家翁就挺好,起码现在先做个富家翁。

    “兄弟,你说,去哪儿好?我要带你嫂子到处走走,闺女、儿子,我叫我妹子过来陪他们几天。”

    “你都去过哪儿啊?”

    冯晓见张喜还是那么没心没肺的,心里也替他高兴。

    “我啊,以前跑路的时候,那可去了不少地方。比如……”

    “哎,你那叫旅游吗?你那是逃难好不好。既然你是从北边来的,那去南方吧,海南,我这就给你们报个团去,豪华游,算我孝敬嫂子的。”

    张喜一听就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还是我兄弟,有主意,行,就听你的。”

    中午,张喜没走,哥俩坐着喝了一壶。

    张喜在饭店见过刘小伟,知道是冯晓新收的小弟。

    但是最近一直没去,在天一居也没有看见,他就猜冯晓最近会有什么动作。

    “兄弟,要是你最近有什么事,我就先别走了?”

    “喜哥,你放心去玩,这里的事有我就足够。来年开春,说不定咱兄弟们就又有什么买卖来了,赶紧抓紧时间休息、娱乐,要不到时候忙起来,你又得哭爹喊娘的。”

    张喜知道冯晓是个有主意的人,而且人家的有主意和自己的一根筋不同,所以也就不再多说。

    二嫂上回病的有点重,躺了两天才下床,本来睡了一天就准备起来。

    可一起床,感觉自己就好像被汽车撞了一下似得,浑身疼、腿发颤,走起路来,还只能叉着腿,只好又躺了一天才下床。

    有了这次极天极地的感受,二嫂仿佛久旱的花朵恰逢甘露,又重新获得了生机,不仅面色红润,整个人也显得年轻起来。

    清早起来,冯晓先是出去晨跑,虽然早上的空气不错,可没有了韩珊珊的陪伴,冯晓心里没着没落的,所以跑了两圈就早早回来了。

    吃了早饭,冯晓把准备好的东西装进了包里就打了个车去了市里。

    今天就是27号,所以,发动吧。

    刚才,冯晓接到了刘小伟打来的电话,说事情已经办妥了,能保证八个小时。

    冯晓先去一个礼品店里把自己的东西好好的包装了一下,然后才去了城市广场里看老人们跳舞,孩子们喂鸽子,顺便还看看那些背着长枪短炮的摄影爱好者。

    江城最近几年的经济形势不错,尤其是好多的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冒了出来。

    这让冯晓很兴奋,他总觉得自己能赶得上这一波,所以他一直有一种不知哪里生出的紧迫感在逼迫着自己不停地往前走,促使他要走到这些人里去。

    刚开始他发觉自己有这种心境的时候,说实话是很害怕的,他觉得这样有点儿狂妄自大。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话也只有陈胜这种不要命的二杆子才敢说,事实证明中国千年以降,王侯将相之中,十之八九还真就是有种的。

    之所以没种的那些称王称霸的,被人到处传扬,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太少。

    事实上,一个人出身的家庭条件和之后所受的教育,以及个人心性的养成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

    这样扎实、繁复的系统化工程才会最终决定一个人走什么路,走到哪里算完。

    突变不是没有,很少,遗传才是生物最主要的特质。

    所以,一个傻逼青年站在夜色里对北京大喊“晚安北京!”或者在清晨里,对着一轮朝阳深情表白“深圳我来了”的结局基本上是一样的。

    不外乎两种,不是被淹了,就是被阉了。

    但是,经过几场事儿后,冯晓发现自己确实很适应这个社会,他把这种适应也归纳到自己爱学习的范畴里。

    其实,他不知道,他的兵王身份就注定了自己在哪里都能做的最出色。

    在最复杂的环境里都能比变色龙更加善于伪装自己,对敌人的打击手段也最残酷、彻底,当然,也最善于学习,所以,做人也就不在话下。

    于是,他不再觉得赶上这次大潮是自己的痴心妄想,而那些所谓的天之骄子也似乎不再那么高高在上,自己总会有一天能跻身其中的。

    但是在这之前,自己得先从泥泞中走出来,然后上岸。

    当然,总得顺手扯断那些阻止自己上岸的水草,甩掉那些烂泥才行。

    今天天气挺好,适合清理这些脏东西,冯晓看了看表,对着太阳笑了一下,然后走进了广场旁边的长江酒店。

    刘小光最近不好过,跟一个把许西天放倒的特种兵结怨,这是叫人很头疼的事情,何况还是死结。

    他今年原本是不准备过生日的,可又怕寒了那些跟着自己的兄弟们的心,所以只能按着老规矩在长江酒店的玫瑰厅里定了四桌。

    他原本没想到能和冯晓走到这一步上,在苏荷那次,冯晓把他的手下全部暴打了一顿,很丢人,所以事后刘小光就找人查了冯晓。

    当知道冯晓原来是特种兵出身,刘小光就打消了念头,自己又没什么实际损失。

    江湖之上不就是你打我、我打你的吗?这次吃了亏,下次讨回来就好。

    虽然这次从冯晓身上丢掉的面子,一时半会儿是拿不回来了,那也没什么,江湖上早就过了那个脸面大于一切的年代了。

    现在的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抓钱,只要经济搞上去了,什么事情搞不定?

    于是这个暗亏,刘小光就准备咽下去了,可偏偏他的经济又被冯晓砸了,这就不能忍了。

    虽然不是冯晓亲自下手,但他打听过,那个叫张喜的就是他的人。

    冯晓打倒许西天,他是知道的,并且很是震惊了一段儿时间。

    因为有旧怨,所以冯晓新店开张的时候,作为东城有数的几位大哥都随了礼,而他没有。

    他不觉得冯晓会因此嫉恨他,就像那几位大哥即使不随礼也阻止不了冯晓上位一样,他只是表明一种态度,我不尿你,虽然你很牛。

    态度表达过了,可酿成的恶果却让人触目惊心。

    刘小光认为这是冯晓在向自己示威,是一种力量的展现。

    张喜领着人砸了刘小光的赌场后,东城里那些赌棍们就再也不敢在刘小光的赌场里玩了。

    说到底,刘小光还属于那种旧时代的人,他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去接触那些高等级的经营模式,于是只能在黄赌毒一系列的低等级的行业里寻求自己的盈利点。

    赌场开了以后的几年,刘小光的实力急速扩展,赌场带来的不仅是稳定的利益,还有很多人脉。

    这不是自己那间开了十几年的汽车修理厂能办到的,自己差不多也有三四十号人马,一个修理厂哪能养得起。

    所以冯晓砸掉自己的赌场就和要了他的命差不多,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而且,他不知道冯晓接下来还要怎么对付他,这简直让他寝食难安。

    既然不共戴天,那就死一口子了事。

    既然总得死一口子,那么只能先下手为强。

    于是,刘小光采取了最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杀手是刘小光的狱友帮着找的,据说是东南亚的特种兵,接了几单生意,从来就没有失过手,而且价钱公道。

    只可惜,事情虽然设计的周密,可还是出现了疏漏。

    人没有杀成也就算了,如果首尾收拾的干净,刘小光依然准备和冯晓以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势僵持下去。

    可没想到,一向以行事谨慎著称的邱明亮竟然被人家顺着线索,倒着给追查了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啊,这让刘小光心如死灰。

    邱明亮刚从局里一出来就被他打断了腿,如今还在家里养伤。

    所以冯晓的天一居开张时给他发来的请柬一到手,刘小光就赶紧把利息给人家送过去了。

    他知道这事没完,所以最近已经在处理资产,想着过完这个生日,就先带着老伴投奔闺女去。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认怂还不行吗?

    我从江城消失还不行吗?何况我又没能杀成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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