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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九章 石头

    作品:《小兵活下去

    啾~啾~

    第二天一大早,车队周围刺耳的哨声响了起来。

    这是在提醒所有人,赶紧起来吃早饭,车队马上就要启程出发。

    “指挥使,”有巡逻的小兵骑马跑过来,“前面有人找您。”

    任宁骑马赶了过去。

    没多久,待他看清面前的情况时,不由脸色古怪。

    前方冰凉的晨雾里,整整齐齐站了一排人。

    人数不多刚刚过百,个个头发花白,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残缺。

    正是对面啸天园里的守陵老兵。

    任宁甚至一眼就看到总是推销他大孙女的铁柺李,以及瞎了一只眼睛的独眼龙。

    铁柺李认出任宁时,两只眼晴都在发光。

    哈哈!

    他兴奋地咚咚顿着手里的柺杖。

    “任小子居然是你?没想到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安全指挥使,前途无量啊。老李我果然没看错人。”

    “没错。”独眼龙向来和铁柺李不对付,这会也难得点头赞同,“以后绝对是上将军的人选。”

    任宁还没回话,这边铁柺李扯着他的衣裳,又重新推销起自己的大孙女来。

    “任小子,你现在知道我孙女有旺夫像了吧?瞧,你刚认识她,就从个普通亲卫升成了送灵回乡的安全指挥使。要是娶了她,将来绝对能升到大将军级别的。”

    “心动了吧。要不等你们送灵回乡结束时,顺便去我老家提个亲?”

    他哈哈地摆了摆手,“聘礼不用太贵重。钱或地契什么的太粗俗。你只要带上两只聘雁就行啦。”

    咳咳!

    任宁只好装死。

    他边擦汗边应付了铁柺李几句,又问了问情况。

    原来这些守陵老兵是特意下山来送返乡英灵的。

    任宁愕然,刷地挺直了腰杆。他后退一步,拱手行礼。

    老兵们随意得多。

    他们哈哈地挥手的挥手,举刀的举刀,甚至还有扬着柺杖的。

    “各位兄弟一路顺风。”

    “一定要平安回家。”

    “下辈子我们继续一起征战沙场。”

    ……

    声声祝福中,车队很快收拾完毕。

    任宁翻身上马,再次向晨雾中列队的老兵们行礼。

    一声令下,车队开始滚滚向前。

    雷二骑着他火红的奔雷跟在旁边。他默默地看了眼飞快消失在车队后方的老兵们。

    “老任,”两人同为管路平的亲卫,几个月以来一直一起训练,关系密切,“你昨晚让马大力离开了?”

    任宁点头,把平西城和商队的事说了说,最后道:“他就先去平西城和商队接洽了。”

    雷二嘴里又啃了些东西,含糊不清道:“这也太奇葩了吧。”

    “我们车队里又是棺木又是骨灰的。普通人不是最忌讳这些吗?居然有人愿意和我们同行?”

    任宁呵呵一笑。

    “昨晚我也问过这问题。然而马大龙却神秘兮兮地说对方一定不会嫌弃,说什么我们到了定西城就清楚。我也就听之任之了。”

    就这样车队一路往东而去。每走两个时辰就停下休息吃饭,傍晚夜幕降临前,任宁早早让小兵勘好地型,一到地方就停车休息。

    第二天下午,首府平西城遥遥出现在车队前面。

    嗒嗒嗒。

    迎面跑来两匹高头大马,其中一人背着砍马刀长着满脸络腮胡子,正是前天晚上离开的马大龙。

    骑在另外一匹马上的却是个女人。

    女人体型娇小,但面容粗糙。一看就是长期在外辛苦奔波的人。

    “指挥使,”马大力哈哈跑到任宁面前,“幸不辱命,这是古家商队的主家古胜楠。”

    这么年轻?

    古胜楠飞快收拾好脸上的惊讶,男子般拱手:“平海郡古家商队古胜楠见过任将军。”

    她解释道:“胜利的胜,楠木的楠。”

    任宁点头,脸色古怪。

    他倒不介意对方叫胜男、剩男或者胜楠。

    而是当初在西凉草原上向右蒙提及过古家商队。好巧不巧居然在这里遇见。

    “古商首,久仰大名。不过我任宁现在还不是什么将军,只是名将军亲卫。叫我指挥使就好。”

    古胜楠寒喧了几句,自然应下。

    车队没停,三人调头往平西城而去。

    马大力在旁边说道:“指挥使,相关条件我们已经谈妥。古家商队所有马车已经在平西城外准备就绪。明天一早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发。”

    任宁点头,笑着望往整个云垂帝国唯一一名女商首。

    “古商首,老马应该有告诉你,我们是个什么样的队伍吧。你真愿意和我们一起同行?”

    古胜楠笑着点头,“这个自然。在马仟长的牵线下,我们商队就曾经和岩陲将士合作过几次。每次合作都挺愉快的。”

    岩陲要塞军纪森严,下属将士们战力强横作风正派。请他们同行护商,既能保证商队安全,还不用担心他们守监自盗。

    这比花大钱雇佣什么保镖还要令人放心得多。

    任宁点头,直接问道:“那不知贵商队到底运送的是些什么?如果是帝国的违禁品……”

    古胜楠连忙摆手,“古家是正当商人,从不做违反帝国法规的事。”

    她没有吊任宁胃口,“除了些西凉的牲畜及皮毛,其他大多是平西郡挖出来的石头罢了。”

    石头?

    任宁这回是真愕然了。

    “矿石吗?”他问。

    在云垂,商人的地位不高。

    每支远程商队通常都有一方甚至几方豪强在背后支撑着。否则商队也走不远。跑商的资金还不算什么,仅仅沿途各地的通关文书就能卡死很多小商队。

    因此古家商队能够运送各种矿石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古胜楠明白任宁的意思。她微微笑着摇头,“不是矿石。就是石头,用来修房建墓的磐龙石。”

    旁边的马大力飞快地解释了翻,任宁才明白这些磐龙石是什么东西。

    说来他还真见过这种石头。

    整个岩陲要塞包括里面大大小小的营房都是用这种石头修建的。

    脚下的平西郡土地贫瘠,没什么特殊的产出。这种磐龙石可以说是平西郡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物资。

    它石白如玉,石质坚硬如钢,无论是修筑房子、牌楼还是坟墓都是上好材质。

    然而真正令这种石头扬名全云垂帝国的,是石头的名字。

    磐龙!

    有龙盘于此石。

    一听就是好东西。

    和很多民间传说一样,特殊的名字背后通常都有一个难辩真假的神话。

    任宁暗暗撇了撇嘴。

    前世看过无数故事,他闭上眼睛都能猜到这石头后面的传说。

    正如他所料。

    无非是远古时有穷人挖到这石头,发现上面居然盘有条龙,家族从此兴旺发达起来,再扯淡一点或许这家人还能成为一国之主。

    故事真假不重要,反正它传了开来,从此这种石头供不应求。

    甚至远在帝都的皇宫和皇陵都是用这种石头修建的。

    皇帝喜欢的东西,其他高官和地方豪族自然也趋之若鹜。

    当然,非皇族拿这种石头来大规模建房子住那是找死,但用来给祖先修坟墓却还是可以的。

    于是把这些石头挖出来,再送往富庶的云垂东部南部就成了一种赚钱的生意。

    任宁这才恍然。

    反正石头是用来修坟的,车队里再多些棺木和骨灰,也无所谓了。

    说着说着,车队到了平西城脚下。

    就地扎营后,任宁和雷二亲自去古家商队走访检查。

    他们俩转了一圈,古家商队的车队同样很长,除了些从西凉带回来的牲畜皮毛等等,其他真的全是白色的石头。

    任宁这才放心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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