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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9章 三碗不过岗

    作品:《恐怖呢喃

    酒买了不是用来看的,当然要尝一尝。丁未来到这边的时代,还没有喝过这年头的酒呢。

    “看着像红绿灯......嗯.......喝起来也像,甜丝丝的。”

    丁未端起来喝了一口,没有感觉到什么辛辣的味道,很柔和很甜蜜的感觉,还有些果香味,他满意地点点头,心中做出了评价。

    吧台坐着的客人都在交头接耳,这里坐着的基本都是熟客,也不喜欢去跳舞的上一些年纪的人,他们偷偷看着丁未喝酒,小声交流着。

    “哎,他开始喝了,我擦,好大一口。”

    “是啊,这种东西都敢喝,真TM屌,这跟喝丧尸口水有什么区别?都会死的。”

    “我以前听清淡说过,那蓝色的液体,好像是外星战舰主炮的冷却液吧?”

    “那算什么?你看酒保撒上去像盐一样的东西没?那是战士虫毒液的提取物。”

    “你也看看基材,有好几样都是我们不认识的玩意呢,那个像土块一样加进去的是什么?”

    “鬼才知道,只有清淡那样的酒鬼,为了喝酒不要命,他找来的那些东西,别人哪知道是什么?”

    ..........

    嘈杂的环境里,丁未也听不见别人小声的交头接耳,他心里还惦记着赶紧问出消息趁着白天出发呢。

    一仰脖,把杯子里的酒水全部喝完,看得附近的人眼珠都瞪了出来,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丁未又搓个响指。

    “酒保,再来一杯。”

    “什.......什么?”

    酒保其实也一直关注着他,毕竟要是酒喝死了人可不好听,这里混乱归混乱,可是在这里开门做生意也有自己的规矩。东西可以不干净,可以缺斤少两,可以虚报价钱,但是不能喝出人命,那样谁还来买酒?估计都会换别的酒吧了。

    他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抢救措施,万一倒过去了立刻先把类固醇和强心针打上,再把最厉害的毒品用上,至少要续得他自己离开酒店。

    至于丁未会不会死在哪个小巷子里,那就不关酒吧的事情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这个面相古怪的光头居然还要再来一杯。

    “大哥.....你没事么?喝了这么多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并没有立刻调第二杯,而是凑到丁未跟前,仔细观察他,同时询问道。

    丁未擦了擦光头上的汗,这里人多又吵闹,有点热啊。

    “这才哪到哪?这酒真的挺清淡的,味道不错。”

    “大哥你真是海量。”酒保尬笑着去调酒了。

    丁未有些奇怪,他又看看身边的人,果然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咳咳!大家玩自己的,看着我干嘛?”

    他有些尴尬的耸耸肩,不就是说了再续一杯,这些人像见了鬼一样,是了,肯定是这20点一杯的酒太奢侈了,两杯40点的话够买40公斤玉米,让一家人吃大半个月的。

    身边一个满脸胡子,都能做丁未爷爷的人说道:“大哥,你喝酒太厉害了,我喝了六十年的酒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一个。”

    怎么就成了这大爷的大哥了呢?别乱叫啊,折寿的。

    但是脸上不会表现出不快,丁未同样满脸笑容地客气道:“没啥没啥,这种酒在我们那边,女的都能喝一斤。”

    老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干笑了两声,不说话了。

    妹的,虽然你头上一根毛也没有,可也能看出是原型人类。还女的也能喝一斤,这东西丧尸喝了都要跪好么?

    周围的人太古怪了,丁未也不好和他们搭话,只得转过凳子,随着音乐摇头晃脑,看舞池里的人疯狂扭动。

    也许是东西都在手边上不用去翻找,第二杯酒速度比前面快了许多。

    “大哥,帐是不是....”酒保搓搓手。

    “真是的,一杯酒还能买不起么?”丁未翻了个白眼,把手臂伸过去付账。

    “不是不是,只是.......没什么。”酒保吞吞吐吐的。

    “算了,懒得理你们的这小气劲。我问你,附近哪里外星残骸最多?”丁未端起第二杯酒闷了一大口。

    酒保擦擦汗,太狠了,一边说话一边喝‘清淡点的’,实在太狠了,什么拿刀往手指缝里插比谁更快,或者比赛跟僵尸肉搏谁打得多,徒手去扯虫族的舌头看谁被咬掉胳膊,那些都太常见了,还是这个最狠,真的是不要命。

    “纽约附近的外星残骸这几十年都收拾得差不多了,想要找外星人,得往华盛顿方向走。”

    还是身边的大爷开口说道。

    丁未点了点头,这里的人很热心么,谁说末世就没有好人?

    虽然这个大爷满脸胡茬,嘴里也都是尖牙,胳膊比丁未的腰还粗,穿着带血的衣服,身上还纹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数字。

    但是很热心啊。

    他哪里知道别人把他当成了那种不死不痛快,每天自己都花样作死的人。华国有话就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丁未现在这种喝外星冷却液和虫子毒液混合物的,简直就是不要命的人里面的精神病。

    现在是末世,敢出去拼命的人有的是,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人也有的是。

    可是对别人狠都是假的,对自己狠才是真狠。

    这种人不是没有出现过,但都是活够了,自己想死,时时刻刻都想拉着别人一起死的人。

    惹不起、惹不起。

    吧台上的人都把他当成了精神病,现在就是希望他不要在酒吧发病,突然引爆什么微型核弹、外星战舰核心、虫巢激素之类的东西。

    自己还不能跑,万一激怒了精神病,你能跑得过核武器?跑得过能量脉冲?还是能跑得过精神信息素?

    现在就是哄病人高兴,让后让他离开这里。

    “哦?看来大叔你见识挺广的,能给我说说附近有什么奇怪的宗教组织么?”

    丁未自己也清楚,在人们对生存迷茫的时候,种种邪教都会冒出来,也许能找到些里世界生物,强化自己。

    “这个.....挺多的,噬日教,升月教是比较大的,还有崇拜其他魔兽,或者虫族的,以前还有崇拜外星人的教会,现在基本都死光了。”

    丁未点点头:“这样啊?那反叛军在周围活动么?他们是不是崇拜虫族的?”

    面貌凶恶的老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叛军没人知道他们在哪里,可是他们绝对都是疯子,他们会和任何想要毁灭地球的东西搅在一起,把我们全杀光。”

    丁未从这个老头嘴里,获得了不少自己想要的消息,比如附近的虫巢分布,外星人当年和人类的战场,丧尸密布的小镇,比较安全的路线等等。

    “多谢了,大叔,我请你喝一杯?”

    “不不、不喝,谢谢了。”

    “啤酒呢?玉米啤酒。”

    “啊.....那好吧。”

    丁未发现他们好像很害怕红绿灯的样子,难道有什么故事?

    不过都无所谓了,自己想要的情报已经到手,管他们呢。

    丁未拍拍屁股走了,留下端着啤酒的老头在风中凌乱。

    这时看到精神病走了,吧台上的熟客声音也大了起来,他们在讨论这个。

    “是不是现在这个‘清淡点的’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一个流着小胡子脏兮兮的人问。

    “呵呵,你试试?”一个中年肥婆呲着牙说道:“这酒本来只是个打响名声的招牌,从清淡死了以后,其他喝了这酒的人只要一小口,立刻就跟着清淡去了。”

    “是啊,这几年你以为没有狠人试过?都死了。”刚才和丁未说话的老头看起来说话最有份量,他喝完了丁未买给他的啤酒,打了个嗝:“走了,岁数大了,回家睡觉,经不了这么刺激的事情。”

    “您慢走。”吧台上的人都客气道,能在这种地方受人尊敬的人,肯定不是善茬,而且这些常客看起来居然在上次的虫群进攻中活了下来,肯定都是有自己的本事。

    看到老头走远,刚才那个说话的小胡子招呼酒保道:“米,把刚才那疯子的空杯子拿来看看。”

    酒保把空杯子从水槽里拿出来:“要这个干嘛?你可别舔啊。”

    小胡子笑笑:“没事,我就闻闻,这东西究竟什么味。”

    闻闻应该没事吧?酒保把空杯子给了他。

    小胡子凑近杯口,嗅了嗅,立刻变了脸色,吐出一口血来。

    “好毒....”

    他从吧椅上摔了下去,引起一片惊叫。

    “愣着干嘛,快救人!”同为熟客的人说道。

    酒保早就准备好了急救药物和设备,没想到用在了别人身上。

    ...........

    丁未从酒吧溜达出来,感觉外面要凉快一些。

    天上缺了一大块的太阳,不管是亮度还是温度都差得远,哪怕天上一丝云都没有,还是跟阴天一样。

    既然打算去弄车,也不知道找到的车会不会还有能源,得买点外星能源车的燃料什么的,免得到时候找到车开不走,那就尴尬了。

    这里到处都是市场,可是自己又不会辨认,万一被人宰了呢?

    这时他看见刚才的大爷也从酒吧里出来了。

    哦?刚好啊,这么热心的人,一定会帮助我的。

    “嗨,大叔。”丁未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头一脸日了狗的表情,怎么还没有摆脱这个疯子?

    “大哥你有什么事?”

    “别叫大哥了,怪怪的,我叫未来,嗯,你就这么叫我吧。我想找卖外星能源的地方,就是外星车能用的那种。”丁未摆摆手,无奈地说,这老头总是叫年轻人大哥,什么坏习惯啊。

    老头心中咯噔一下,果然是打算要做外星炸弹么?收集一大堆外星能源,身上如果有质量反应核心或者其他能量压缩设备的话,比核武器一点也不差,自己得赶紧走,回到城里去躲一段日子。

    “咳,我知道啊,来吧,我带你去。”

    丁未点点头,果然是个面恶心善的人啊。

    在老头的帮助下,丁未很便宜就买到了一堆能量晶体,店家还送了一个包。

    他和老头挥手告别,准备出城去了。

    老头也笑眯眯地跟他挥手,在丁未消失在视线的瞬间,老头就收起了笑容,疯了一样往通向城里的通道跑去,真不知道岁数这么大的人还能跑这么快。

    如果丁未看到这一幕,他肯定会猜测现在的人是不是常年和丧尸赛跑胜者留下的后代,所以选择性地进化了?

    当然他没看见,他正准备趁天亮多赶些路呢。

    他现在已经走到了围墙大门处,在短暂的排队等候之后,他迈步走出了大门。

    “兄弟,一个人啊?”

    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丁未回头看去,发现是一个满脸横肉的光头,跟丁未这样白白净净的和尚样子不同,而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柿子般褶皱。

    “没错,我是一个人。”

    现在自己已经出了大门,用的是隐蔽的身份,手上有魔法物品和咒文,对上再多人也没必要慌。

    “那要不要和我们烈火同路?杀丧尸,去不去?”

    光头男问道。

    丁未注意到,不光是自己,很多周围的人都被光头的同伴询问着什么。

    他心中敞亮,这是在找炮灰啊,自己听老树人说过,外面的情况人比怪物还要危险,丁未自然是没有和他们同路的打算。

    “多谢好意,不必了。”

    说完,他就往一个方向走去。

    光头男吐了口唾沫,暗骂一句,又去找别人了。

    杀丧尸是比较流行的狩猎行动,不是因为丧尸值钱,丧尸全身都是不能吃的,而且还带有危险的生化病毒。

    狩猎丧尸主要是为了财物。

    这些丧尸一般聚集在小的城镇和村庄中,本来万年前爆发生化危机,人类最后还是消灭了大多数的丧尸,夺回了地盘,可是几十年前外星人入侵,把地球打了个稀碎,这些丧尸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无人的城镇废墟中盘踞下来。

    现在地球上据说还有近百亿的丧尸,而且虫子不吃他们,外星人也已经战败,没有天敌,现在丧尸又一次成为了人类的大威胁。

    因为没有了政府,大都市都是城邦形式的自治,大规模武器战争年代已经用了个差不多,现在没法再造,情况比一万年前生化危机的时候还要糟一些。

    像烈火这样的狩猎队,出去的时候自然需要裹挟一点散人一起行动,必要时候可以当做垫背的,搜索侦查的时候人手多一些速度也快一些。

    就算说好的分出去财物,在野外有人监督么?回头把人杀了推到虫子或者丧尸头上就行。

    在末世,这太寻常了,人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已经近万年了。

    丁未不想管这些事,他又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路见不平就要上去踩,自己的熟人朋友帮帮也就罢了,那些被烈火骗走的陌生人,死了就死了吧。

    调出地图,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各种标记,都是在酒吧从老头那问来的,虽然天上的卫星都没了,没有GPS也没办法和城里联系,但是光脑本身当地图用没有问题。

    现在就是要确定自己在哪。

    身后是哈德逊河这毫无疑问,前方的城市废墟.....说废墟都有些勉强了,只能说是历史遗迹。

    没有墙壁,没有人气,连曾经建筑中的钢筋都被后来的拾荒者抽走了。

    现在只有地面能分辨出一些地下室的样子,加上出口的位置是布鲁克林区,现在这里是西面,应该是曾经的斯塔滕岛。

    虽然离新纽约很近,但是那些统治者始终没有收复斯塔滕岛的意思,那么看来这里一定有着什么原因,让他们放弃了扩张。

    丁未思考之后,也就放弃了横穿斯塔滕岛的企图,打算稍微绕远一些,沿着海岸线慢慢走过去。

    “坑爹啊,现在这个时代连个自行车都找不到,如果真要走到华盛顿,估计得走一个月。”

    他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沿着海岸行动。

    虽然把所有东西都存在了BB机里,手上只有蛛丝手套和高斯手套,可以说完全没有负重。

    现在体力还算充沛,可如果照这么走上几天的话,人肯定受不了了。

    光是赶路还好,可是还得时刻保持着警惕,外星人余孽可能会打黑枪,虫群和丧尸突然围上来也是一个大麻烦。

    丁未可是记得那巨大的肉虫从地下升起吐出一支军队的样子。

    尽管妮妮还在,能帮丁未看着身后,就算分担出去一般,丁未依旧不敢放松。

    “丁未你看,那个是不是车?”

    小白猫妮妮说道,猫的眼睛倒是比人类的视觉要好一点,尤其是微光环境下的。

    丁未走过去,在废弃的残骸中,发现是辆破旧的自行车,露出一个轮子,被妮妮发现了。

    自行车也好啊,总比两条腿走路强的多。

    可是为什么一辆完整的自行车,会在这种地方,就算只有一点点,但是那骨架也是金属的,是值不少钱的。

    附近没有尸体,也没有交火的痕迹。

    事出反常必有妖,丁未可是一直保持着警惕,如果确认是什么陷阱,立刻就会离开。

    丁未思索了一下,说道:“妮妮,帮我闻闻,周围有人埋伏么?”

    “嗅嗅......没有。”

    没有人么.......那么看来是传说中的末日陷阱了。

    说起来悬乎,其实就是战场上的诡雷,把敌军的尸体绑上地雷引线什么的,敌人翻查尸体的时候,地雷就会爆炸,再次杀伤人员。

    丁未没有在靠近,就站在原地仔细观察着,果然,发现了一条金属的细线,这条细线是灰色的,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而且隐蔽地绑在自行车的几个关键地方上,不管是碰到自行车哪里,都会触发机关。

    之所以叫做末日陷阱,当不是什么威力强大之类,而是因为这种东西就是为了狩猎人类的,这有在世界末日这种疯狂的环境下,才会有人设计这种东西。

    在废墟中安放陷阱,布置好诱饵,就可以回城里歇着了,过几天出来探查一下,如果有人中了陷阱,就可以毫无风险地收割尸体上的财物了。

    丧失和虫子可能会吃尸体,但是绝对不会吃财物。

    这种手段可比小偷要高明一些,外出的拾荒者或者狩猎者,身上都会有比较多的财物,可以卖出好价钱。

    而且先下手为强,轻松不费事。这种东西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没想到还真有人这么做。

    丁未扛着妮妮,后退了一些距离,从地面上摸起一块石头,扔到了自行车上。

    “嘣!”

    并不是什么爆炸,而是高压气体释放的声音,大量碎石和玻璃向天空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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