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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6章 大开眼界的行草

    作品:《三国:汉帝求我接皇位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刘延在曹操、陈宫陪同下巡营,抬头只见繁星满天,营内灯球火把照得通明,营外则一片漆黑,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

    前世自从到县城里读书以后,刘延就再也没有见过如此纯净的满天星斗,而穿越到这一世,反倒成了司空见惯的天象。

    这样的夜晚正是偷营劫寨的最佳天时,天时、地利、人和,刘延觉得今晚自己至少占了天时、人和。

    他对这次偷营期待很高。

    张辽、孟坦已经向兵士动员部署去了,只能曹操和陈宫陪他来巡营。

    陈宫这个被临时拉来的壮丁晚上负责守营,所以巡营过程中总是问东问西。

    曹操也有意在刘延面前卖弄,所以讲解得非常细致,免得这位少年将军真把自己当军需官,不让自己到两军阵前,那就没趣了。

    一路听下来,刘延对曹操还是很钦佩的,真有两把刷子,不由赞道:“孟德兄真世之英雄也!”

    “多谢将军金口赐评!”曹操恭敬地拱了拱手道,“汝南许劭曾言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操闻将军有识人料事之能,曾断言司徒陈耽死于十常侍之手,当日应验,故总想求将军金口赐评,今日将军之评,胜过荣华富贵无数。”

    曹操显得很高兴,刘延不由得腹诽,老曹这家伙脸皮够厚的,夸他是世之英雄也不知道谦虚一下,竟然全盘接受还感谢我给他的评价。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刘延笑道,“孟德之才如绝妙文章,我不过是恰好能读懂此文而已。”

    “又是妙手偶得?”陈宫打趣道,“白日行军途中将军妙手偶得绝句佳作,现在又偶得孟德英雄之评,将军之妙手,偶得皆非凡物,巡营结束之后,斗胆请将军赐字,就写妙手偶得四字。读懂此四字,秃笔能生花。”

    “操也想请一幅。”曹操急忙道,“就写世之英雄,待班师回京之后,我就将其挂在自家堂屋正中。不,要挂在太尉府,让家父每见此字,便为其子欣欣然。”

    “好说好说!”刘延也不推辞,路上签到奖励了一个高级书法技能,还一直没来得及动手试验呢,正好给他俩露一小手。

    在军营之中舞文弄墨,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至少比在文人面前舞枪弄棒要强。

    巡营完毕回到大帐,曹操亲自研墨,陈宫摆好两方布帛,两人都看向刘延。

    刘延提笔缓缓醮饱了墨,面色逐渐严肃凝重起来。

    无论是世之英雄也好、妙手偶得也罢,其实曹操、陈宫更在意的是这两句中的寓意,要说他们的少年将军能写出多么漂亮的书法来,也不抱太大期望。

    特别是曹操,他深知刘延的来历,虽然说可能是陛下遗在乡野的皇子,但毕竟从小生长在一个并不算多么豪阔的乡下小地主之家而已,没有传承和底蕴可言。

    刘延小小年纪能有这般出息,已属世之罕见,有些东西是靠天赋的,有些则是要靠时间积累和家族传承,比如文化积淀。

    即便你能出口成章,难道还能精通书法之道?

    刘延开始动笔了,先写妙手偶得。

    落笔,运笔——

    这起笔……不像是隶书,更不像篆。

    有点碑刻的味道,也不全是,看这笔势近乎草书,但又没那么狂放。

    曹操、陈宫两人看着有点皱眉了,两人几乎同时冒出一个念头,这位荡寇将军是没有练过书法的野路子。

    当下流行四种书法,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而以隶书、楷书最为流行,练习的人也最多,篆书多用于官方文书,草书在士人间也多有习练者,但因为比较狂放不羁,还没有上得台面。

    以曹操的家世和陈宫的学识,两人在这方面虽然不敢说是大家,但也有很深的造诣,一下就看出来少将军写的不上路。

    江湖体!

    随着刘延继续写下去,两人刚刚放松的神情却又凝重起来。

    慢着,这书法似乎自成一体,“行书?”陈宫不由得说出声来。

    “行书?”曹操疑惑地看向陈宫,心里说行书是什么书?他都没有见过行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行书,但是流传得并不广。

    “也不完全是行书。”妙手偶得四字已经写完,陈宫恭恭敬敬将一方布帛端在手上,用嘴小心地吹了吹,也还是没有看出来是什么体。

    但他已经可以确认,这是别开生面自成一体,绝不是什么野路子、江湖体。

    难道刘少将军要开创一个书法流派?

    “此为行草!”刘延将曹操那幅也写完,放下笔笑道。

    他对自己的书法很满意,一辈子没写过这么漂亮的字。

    不愧是高级书法技能!

    曹操拿起他的“世之英雄”上下端详,“行云流水、浑然一体,好个行草,凭这一手字,将军便胜过朝中郎官无数。”

    “何止是胜过那些郎官?”陈宫笑道,“以下官之见,足可胜过蔡伯喈、孔文举这等寻章摘句、东施效颦的大儒,可以开宗立派了。”

    刘延急忙摆手,正色道:“大丈夫当胸怀天下,上扶社稷、下安黎庶,书法,小道尔,能记事足矣,不可沉迷于此。”

    曹操、陈宫一听,不由得肃然。他们都是性高气傲之辈,但此刻顿觉胸怀眼界与这位年仅十五岁的少年比起来似有天壤之别,怪不得人家当将军呢。

    剿匪完毕,我还是老老实实当我的县令去吧,别谋天下事了,没这个本事,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陈宫的内心有点羞愧。

    此子终非池中之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我得与他结交妥当。曹操心中想道。

    送走二人,刘延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既有白天这个突然如其来的大胜给他的兴奋感,也有即将夜袭偷营的期待感。

    这一战,对他而言至关重要,如果夜袭成功,可能一举击溃黄巾军,再现以少胜多的伟大时刻。

    如果失败,损兵折将,那么后面的仗就难打了。

    毕竟黄巾军还有后援在赶来的路上,而自己的荡寇军,只有这三千,没有活水新丁加入。

    所以,此战只能胜不能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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