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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42章 安北的真正意图

    作品:《四合院,开局被秦京茹倒追

    方远低头看着手中的合作书,一时间心思百转,也不说话。

    而对面。

    安北不动声色瞥了方远一眼之后,就又冲着方远左右两边的小青和小白两个妹子使了眼色。

    童颜巨R的小白顿时识趣的偎在了方远怀里,故作软萌萌的来了句:“哥哥你慢慢看,我帮哥哥你按摩按摩。”

    一边说着,一边有意的摸上了方远的大腿,轻捏慢按,分明是想让方远分心。

    旁边的小青也是同样,说着差不多的话,站起身来绕到了方远背后,拿凶器顶着方远的后脑,替方远捏起了头。

    这种小手段,说有用也有用,说没用也没用。

    碰上些真正那种贪花好铯、色魂授与的,再加上这会儿真正酒醉了几分的,说不定真能让对方迷糊分心,从而有可能恍恍惚惚间,马马虎虎漏看了一些合同内容,导致签字中招。

    但对付方远这种看似上钩,实则暗地里清醒无比的家伙……显然只能说是白给了。

    当然这一点方远自然是不会表现出来的,甚至故意为了做样子给安北看,还特意把合同放在了桌子上,一只手看似随意翻着,另外一只手大咧咧的按在小白的丝袜美腿上,堂而皇之的摸着。

    只是别看方远翻看合同的样子好像真的是一目十行,不太用心。

    但以他如今的眼力,随便翻翻,也能记下这合同书上每一页每一行的内容。

    大体上来说,这份合同看起来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确实如安北所言,就是一份股份置换协议。

    但里面具体涉及到的东西,那就有点意思了。

    按照协议里的说法,姓安的冷不丁的看上去倒是挺舍得的。愿意拿出安永影业30%的股份,置换方远手里20%的股份。

    但这里面显然有个坑,那就是姓安的想置换的,可不仅仅是万星传媒的股份,还有方远如今这个身份名下的远方资本的20%的股份!

    如果单纯是万星的股份,20%,为了长远的安稳考虑,方远倒是不介意答应姓安的。

    可要是涉及到远方资本,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毕竟如今的远方资本,先不说控股了其他几家未来产业和一家明珠岛的地产公司了。

    就是刚刚收购的小码哥的滕腾集团的股份,那都是不能出让的!

    姓安的想贪这个,方远自然不可能也不会答应。

    当然了!

    方远心里也清楚,安北应该是没那么高瞻远瞩,能看出如今还毫无名气的滕滕集团的潜力的。

    换句话说,姓安的眼下这番行动的目的,多半不是腾腾集团,而是另外一些东西……

    可说实话,方远如今掌握的远方资本手里,投的都是此刻还未发迹崛起的前世的那些知名互联网公司及产业。

    按道理安北都不可能有先见之明的,那这老狐狸奔着远方资本下手的用意,又是什么那?

    难不成是为了自己手里或者说远方资本完全掌握的那家地产公司???

    说起这个,方远可是有点警觉了。

    毕竟这家地产公司,可关乎着另外一个暴利巨兽来着!

    丁权!

    丁权这说法,可能有一部分人觉得陌生。

    但如果是看过前世那部《窃听风云3》的,应该就不会陌生了!

    那是自67年的六七暴动后,加上港英正府在70年代为了发展新界,得到新界居民的支持,所以在72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一项政策。

    政策规定了年满18岁的,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的乡村居民的男性港岛原住民,每人一生可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米多),单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且无需向正府缴付地价!

    虽然当时的港英正府也制定了《限制买卖转让条款》,但规定里只是说明拥有丁屋或者丁权的原居民想要出售或者转让给非原居民的话,需要向正府申请补偿地价,并取得地政方面的书面同意,才可进行。

    这看似是条限制是不假,但因为补偿的差价远没有地价或者说房价那么夸张,所以中间何止是有利可图!

    哪怕到了1987年,港英正府再次把条例作出修改,增加了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处发出的豁免纸后才可兴建的规定,但这种限制,其实懂的都懂,并没有太大的卵用。

    哪怕是前世到了港岛回归之后,因为政策的原因,丁权和丁屋制度,依旧还是合法的。

    当然上面的说法太复杂,简单来说。

    就是拥有丁权,就可以免费占用一片土地,自费建一栋不超过8.23米高的三层小楼,且每层面积大概在65平方左右!

    合计三层总面积大概两百平!

    这玩意儿乍一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但问题是这特么的占地是免费的啊!

    而且一个丁权看似只能免费占用平面65平的土地,但因为丁权是可以转让和出售的,这十个丁权,百个丁权,成千上万个丁权那?

    那是什么概念?!

    事实上有关丁权丁屋、房产这方面的一些大体情况,前世的《窃听风云3》里也讲的算是明白了。

    总之一句话,就是这玩意儿里,有暴利可图!

    当然了!

    以上说的只是前世的情况。

    而这一世或者说这个世界,情况又略有不同了。

    虽然丁权和丁屋也都存在,不过相比前世,还是要差了一些的。

    允许筹建的高度没什么变化,但单层的面积却从700呎也就是65平米缩减到了60平米左右。

    当然位置也不在所谓的新界了,毕竟这个世界可没新界之说,而是在明珠岛三大区域的北界。

    不过真要细究,其实北界和前世的新界也没啥区别,只是区域相比前世大了大概三成。

    毕竟这个世界的明珠岛,本身也比前世的港岛要大了差不多三四成了。

    好吧,这些属于题外话了。

    总之这个世界的丁权,依旧是相当暴利的存在!

    而早在七十年代,方远其实就惦记着这件事了。

    毕竟他前世可是看过《窃听风云3》的,对丁权这种极端暴利的存在可是印象深刻!

    为此他当年专门跑来港岛一趟,通过娄家的关系,又用娄家打掩护,弄了一家公司,通过贷款等等各种手段,筹集了一大笔资金,拿下了差不多一万个丁权!

    要知道这还是占着72年政策刚下发的光,那时候物价便宜,加上有不少人太愚昧,还不明白个中的暴利。

    再加上当时72年的北界还是穷,真的算是穷乡僻壤,有个万把块都算是大钱了。

    所以愣是让方远给捡了漏了!

    不像后来,特么的一个丁权涨到了几十万甚至更高,简直要人命!

    可就算如此,一万多个丁权也足以让人眼红了!

    后来也是因为这件事,娄家父女才遭了不少生命威胁,最终还不得不举家搬到了国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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