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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14章想娶她

    作品:《上门后我成了爷

    康亮广一提刘小敏就习惯性的往男女那点事方面引,越唠越兴奋。

    凌风笑着敷衍一句问:“你所说的贤惠就是天天要啊?”

    “是啊!她要我就得给,不给就跟我撒娇,这还不够贤惠吗?”

    凌风大笑一阵说:“你也悠着点,别整怀孕了。”

    “她每次都吃避孕药,再说怀孕怕啥?真怀上就结婚呗!”康亮广不假思索地说。

    “你真想娶她啊?”

    凌风不敢相信这个曾经的大银魔,遇见刘小敏之后,会收下心想要结婚。

    “小凌,哥跟你说句实话吧!我从前该玩的都玩了,啥样的女人都睡过,真的玩够了。小敏可能就是上天赐给我的,这样的女人天下难找,我现在才知道,啥叫传说中的幸福。其实吧,多玩几个女人你就知道了,就是zha大zha小、水多水少的区别,如果没感情,都一个叉味!我现在才领悟到,只有跟你真正爱的人干事才爽!我现在就想跟小敏好好过日子,决定从此金盆洗der了!”

    康亮广一番大彻大悟的话,把凌风逗得捧腹大笑,边笑边说:“呵呵操,金盆洗der,你要把我笑死了!哈哈哈哈……你把洗der的金盆拿来,我看看啥样的!”他虽然笑,但心里知道康亮广真的彻底坠入了情网,只是表达方式过于通俗易懂。

    ……

    康亮广对刘小敏的一往情深表达完之后,话题自然落在凌风与曾朋这段时期的对抗上。凌风当时潜意识中有向康亮广明证自己在学校,已经像当年的他一样风生水起了,所以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脑袋里兴奋得发热,说得口若悬河,力求把每个情节讲得绘声绘色,以至于忽略了康亮广的内心反应;但在回家的路上,凌风越想越觉得,康亮广的神色有些不对劲……

    故事刚刚讲到起因的时候,康亮广的脸上带着像听孩子讲事故一样的嘲笑,目光没有定位在凌风脸上,而是边听边不以为然地夹

    菜,有时插几句疑问,表示自己并非心不在焉,也许在他眼里,就连曾朋都只是一个孩子。但讲到他从背后抓住大辉的头发,大辉拽出了腰带上的刀,情急之下,他用板砖连续砸了大辉脑袋五下,非要给大辉放一斤血的时候,康亮广沉默了,脸上的嘲笑换成一种尴尬的笑容。

    虽然康亮广继续在听,但几乎一句话也没有再说过,直到把故事讲完,他都没有说过类似于“你咋不找我呢?”“我要是在场……”这样勇者无畏的话,也没有对此事表达任何评论,而是干了酒杯里剩下的白酒斟满之后,把话题引向他与刘小敏做的细节上……

    “咱还是唠女人吧!你知道咋让女人尽快进入高潮吗?我总结了三点,那天我和小敏……”

    于是康亮广便就此话题说个没完没了,让凌风插不进嘴,原本康亮广脸上尴尬的笑容,又转移到凌风脸上……

    凌风想了一路,隐隐觉得康亮广其实很厌烦从前瞧不起的人,在他面前炫耀如今的实力,只是心中散尽的傲气,演化成了脸上的假笑。

    被人砍进医院,却不能复仇的人,已经没有往日做大哥的优越感了……

    凌风甚至觉察到,康亮广已经不想再见到他了。

    “金盆洗der”或许同时把他的手也给洗了,可他还不知道,末路英雄的悲歌,并没有因为他决定“金盆洗手”而结束,命运还会让他精神承受一次更大的伤痛……

    第162章 沾血的烟灰缸

    作者:断桥飙车 | 发布时间 | 2018-08-28 05:43:10 | 字数:3185

    康亮广果然没有再主动找过凌风。直到端午节之后,凌风才把三百块钱凑齐,还钱的时候,刘小敏也在康亮广家。

    她的穿着打扮,要比凌风上次见到她时更上档次。原来的马尾辫也烫成了卷,披散在两个肩头;更引人注目的是,她耳垂上多了一对黄金耳坠,脖子上多了一条戴着富贵花吊坠的黄金项链。

    “嫂子越来越漂亮了,珠光宝气的!”凌风恭维了一句。

    刘小敏露出一丝浅浅的微笑,代替了语言。

    康亮广站在一旁说:“前天我领她去买的,走了好几家店,小敏才相中这款。这两个月的工资快花光了,过几天开资,我再给她买个金戒指。”

    “呵呵,亮哥可是为嫂子下了血本了!兄弟就祝你俩,有情人终成眷属吧!不用等到开资了,我今天来,就是为给嫂子锦上添花的!”凌风说着便把兜里的三百块钱掏了出来。

    “你竟扯呢!不差这两钱!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算我给你的!你怎么还把这钱当回事呢?”

    康亮广没有伸手去接,凌风只能把钱放在茶几上说:“亮哥,你也知道兄弟是啥样人!咱哥们的感情永远没的说!你们两口子继续亲热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亲啥热啊,亲热?我让你嫂子炒两菜,咱哥俩再好好喝点!”

    陶醉在情网中的康亮广,每一个言行举止都透露着内心的喜气洋洋。身边的刘小敏,却好似始终把凌风当成外人,除了礼节性的笑容和简单的寒暄,从来没有主动说过话,凌风也没有情趣了解她。

    “清热不是解毒吗?所以多‘亲热’还是有好处的!呵呵,我真有事,改天再喝吧!”

    凌风客气了一番,便在两人的相送下离去。

    如果不是这次见到刘小敏,凌风也许不会在街上认出她换装后的样子;如果没有看到她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他也不会非让那个烟灰缸沾上血……

    一个星期之后,凌风和以往一样跑步上学,无意间在一家旅店门口,碰见了刘小敏和一个男人刚从门口出来。

    那个男人二十四五岁,比刘小敏高一头,长得五官端正,够得上一个帅哥的标准。穿着打扮干净利索,像是白领阶层。刘小敏的穿着打扮,和一个星期前一点没变,脖子上的金项链和两个耳坠在朝阳下,反射着金灿灿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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