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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十六章 谈笑间

    作品:《兵王之极品老板娘

    胡大海沉思了良久才咬牙点点头,说了声好。

    他不是不想给自己那两个兄弟报仇,可对方人太多,要是跑了一个半个的,那自己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胡大海的帐篷是四人帐,所以睡三个人绰绰有余,于是三人吃喝了一通早早睡下。

    冯晓和叶莲娜是躺倒就睡,没一会儿就传来了阵阵鼾声,可胡大海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只知道这是自己的小师弟,可不知道冯晓原来到底是干嘛的?

    不就是个生意人吗?

    怎么说杀人就杀人,说完了还和没事人似得躺下就着了呢?

    冯晓是在凌晨五点醒来的,草原上的星光还没有完全散去,但是天气寒凉,张口还能看到呵气。

    辗转反侧一夜的胡大海也跟着起来,师弟要去杀人,自己这个当师兄的总得帮衬着点儿才行。再不济自己手里还有几把枪,说什么也不能让师弟出什么意外。

    没想到他往自己旁边一模,自己随身多年的那把88狙却不见了。

    88狙其实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狙击步枪,充其量也只能算做高精度战术步枪。

    可是经过几次技改后,性能已经大幅度增强,而且它继承了中国武器结实耐用、性价比高的优良传统,所以才会被许多国家所推崇。

    “这枪你玩不好,还是我来吧!”

    冯晓没对胡大海说自己曾经当过兵,也没说自己进过警队。说什么自己这位二师兄也是个逃犯,他已经够紧张的了,不能再难为他了。

    胡大海点点头,大概也明白了冯晓肯定在军伍待过,因为冯晓拿起枪的那一刻,胡大海就隐隐感觉到了一股杀气。

    这枪就应该人家拿着,只有冯晓拿着恐怕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能,于是他一回身把枕头下边压着的一把瑞士产的西格P250装在了身上。

    现在正是刚刚清晨的时刻,那帮人就算不换班也肯定疲累欲死了,所以无论是偷袭还是狙杀都是最好的时间节点。

    叶莲娜还睡着,胡大海和冯晓用一块大石头把帐篷堵好后就骑雪地摩托直奔山谷口的那个补给点。

    这里是进山前最后一个补给点,一圈木头搭成的小房子,还有一口水井,是狩猎区免费提供的。

    胡大海和冯晓在远处把摩托车停下,然后悄悄摸了过来。

    门口停着两辆车,其中一辆已经发动着了,看样子是准备把谷口那几个人换下来。这两天气候异常,他们虽然都是本地人,可也一样难熬。

    冯晓藏身屋后,等那辆车开走之后,才从后面转了出来。

    他把88狙往身后一背,回身朝胡大海一伸手,胡大海愣了一下才把自己的手枪掏出来递给了冯晓。

    冯晓觉得既然这帮人是来杀自己的,那就不用留手,二师兄本性淳朴,他不想再让二师兄脏手。

    他在屋后用88狙上的瞄准镜看了一下,刚刚走掉的车上只有两个人,那就说明这里还留着一个活着两个人守家。

    遇到这样的情况,先抄袭敌方后路才是正解,只要保证他们跑不了,不管是进谷还是在草原上猎杀,这帮人都不过是猎物而已。

    世间事多是如此,害死自己的多半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没有根基的狂妄自大和不自量力绝对会让你后悔终生,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白象必勒格因为狂妄最后被打残,丢了名誉不说,恐怕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基业也要损失殆尽。

    而他所在的组织也是如此,第一回被打脸还是没能让他们感到警惕,这帮人甚至都懒得去查查冯晓的身份。

    再好的猎人都不可能在没有摸透野兽习性的时候贸然下手,所以他们就算把自己当成了猎人,那也只能是蠢猎人。

    冯晓把胡大海留在了木屋的后面,不让他跟着是怕他有心理负担。

    胡大海听到了冯晓的踹门声,然后是“砰砰”两声枪响,因为在木屋里,所以本来清脆的响声有些发闷,压根就没传出多远。

    等了一会儿,没再听到什么动静了,胡大海才慢悠悠从屋后转了出来,这是师弟安排好的。

    只见冯晓已经把两具尸体都放门口那辆车的后座上了,大概怕胡大海会觉得恶心,还用床单把尸体都裹了起来。

    然后冯晓咧嘴一笑,挥手示意胡大海上车。

    胡大海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要不然也不能干这刀头舔血的买卖,人他杀过,也见过别人杀人。

    可能像冯晓这么叼着烟就把人杀完的,还真没见过几个。

    临了还展颜一笑,好像刚刚泡了一壶茶或者清理完马桶一样,让人感觉他只是做了一件家务。

    胡大海知道就算是东南亚丛林里那些靠杀人劫财起家的悍匪们杀完了人也得哆嗦一阵子,没一个能像请冯晓这么淡薄的。

    胡大海没上过什么学,所以也找不出什么好词来形容,可冯晓现在的样子就是如此。

    “奇怪?”

    冯晓大概感觉到胡大海半天没做声,所以笑着问了一句。

    “也不是,是觉得你比我见得那些悍匪的杀气都重,而且还若无其事的!”

    “没办法,不杀就得被杀,你没在战场上滚打过,你不会知道的。”冯晓抽了一口烟,然后把烟蒂远远地弹了出去。

    胡大海有点儿纳闷,“咱们国家不是早不打仗了吗?”

    “国家是早不打仗了,可坏人从来就没少过,而且那些战场比起真正的战场来犹有过之。”

    冯晓一瞬间想到了自己的班长和战友,神情有些萧瑟。

    “哎,对了,二师兄,你在西北边境一代活动,有没有听过一个叫哈希莫夫的人?”

    胡大海蹙起了眉头,“这个人不是死了吗?他也是搞走私的,不过人家比我们牛逼,人家走私的是毒品和军火。”

    “没有死,这是我的仇人!如果你知道他的消息,记得一定通知我!”

    “嗯,我知道了!”

    胡大海应了一声也记在了心里,既然是师弟的仇人,那也就是自己的仇人。

    补给点距离谷口不算远,也就十分钟的路程。

    这里地域偏僻,根本就没有什么手机信号,要联系得通过海事电话才行。所以到现在冯晓都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况,也没法通知家里人。

    草原下了一层薄雪,还没有全部化掉,所以只要跟着车辙就可以轻松跟上前面的车。

    于是冯晓加快了车速,最好是在他们换班的途中进行狙杀,要是有人上了车再去追杀,那工程量就加大了。

    刚才自己杀人抢车总共也没有耽误几分钟,应该还能赶得上。

    冯晓的估算是合理的,因为他刚刚接近山谷就看到了不远处正停着一辆车,于是赶紧放慢了速度,然后找了个小土包藏了起来。

    还好冯晓及时发现做了规避,要不然被对方发现的话就不好办了。

    谷口有两顶小帐篷,从车上下来的那两个人和原本就在的人在聊着什么,有两个人还去了角落里方便。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现在时候正好,于是冯晓跑步上了山包,把手里的狙击步枪架了起来。

    这里射界良好,距离不远不近,正好五百米左右,正好是能让狙击步枪效能达到最大的位置。

    冯晓来的时候仔细检查过这把88狙,保养良好。

    因为是出口型,胡大海为了能让这把枪的威力发挥到最大还专门配备了钨芯弹,要知道钨合金的穿甲能力远远高于钢芯和铜芯弹。

    这虽然是一次野外狙击任务,但是没有观察员,无法上报一些必要的参数,所以全都得靠冯晓自己来解决。

    距离是大概可以估算出来的,于是冯晓伸舌头舔了一下拇指尖,然后举起竖在了空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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