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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2 这不会是个饭托儿吧?

    作品:《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看着眼前这个不断喋喋不休的说自己过去的女人,曹志强一脸无奈、

    他有点后悔了,后悔干嘛要心血来潮,带她去公园,还给她弹那首催泪治愈神曲,完了还一起来吃饭。

    是的,现在曹志强跟这个叫郝淑雯的女人,都在新侨饭店的西餐厅就餐。

    要说这里的餐厅饭菜呢,都是以西餐为主,而且据说相当地道。

    这里的档次很高,一顿饭动辄二叁十块,在这个时代来讲,算价格很贵了,所以能来这里吃饭的人,基本就意味着身份的象征,在这里吃过饭,是可以对外吹嘘的。

    这个郝淑雯能请他来这里吃饭,足可见她是个不差钱的主。

    顺便说一下,本来曹志强是让杨安全一起来吃的,但他说什么也不进来,非说不饿,硬在外面等,咋说都不听。

    有鉴于他态度坚决,加上郝淑雯也没开口邀请杨安全,摆明了不想带他,于是曹志强也就不勉强,只是给了他十块钱,让他在外面对付着吃点。

    这自然又让杨安全感恩戴德,激动不已。

    曹志强是穿越者,来钱又快,也不差钱,可能是感触不深,但一顿饭吃十块钱,这时期还真没几个人能做到。

    就为了这十块钱,杨安全都赚翻了。

    曹志强也不是一点不明白这时代的钞票购买力,但前世的习惯很难完全改变。

    再说了,他总觉得不带杨安全一起吃饭,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一掏就是二十块。

    可惜对方坚决不肯要他给的二十块钱,推来推去,最后只肯接受十块钱。

    就这十块钱,杨安全都接受的有点手发抖,反倒是看的曹志强很别扭。

    咋说呢,曹志强其实从没真正把杨安全当下人看,毕竟他没那概念。

    可不知为何,杨安全却总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从不敢真正跟曹志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哪怕曹志强一直说什么兄弟。

    用老话说,他这叫有眼力劲儿,识进退,知本分,应该是好事儿,可曹志强总感觉怪怪的,很有点旧社会收下人的感觉。

    要知道,虽然曹志强是把杨安全当下属员工看,可在他那个年代,老板跟员工平辈论交是很正常的事儿,所以曹志强也是真没架子,至少没想过在杨安全面前摆谱。

    但杨安全自己呢,偏偏就很自觉的把自己放在跟班下人以及下人的地位,一直都很小心。

    直到很久以后,曹志强才明白,原来杨安全这么做,主要是他给的太多了。

    月薪五十就不说了,已经远超普通人的薪水,更别说除钱让他学车了。

    这年头学车是真不便宜,也很不容易,一般只能是有正式单位的人才能学开车。

    如果没有正式单位还想学开车,就只能去汽车技校去学开车。

    没错,这时候学开车的地方不叫驾校,叫技校,是正八经的学校!

    进汽车技校学习,学费是一千八百元,正常是最少一年才能毕业,毕业后拿到一个实习证,可以正式开车,实习一年,没什么问题,才能拿到真正的驾驶证。

    这时候学车,可不光是学开车,还得学修车,相当麻烦。

    想当年棒梗学开车,国内还没有正经的驾校,他学开车,是先在单位跟开车师傅学,一边跟车一边学,然后学的差不多了,再由单位开介绍信,让他去直接考试,考试过关,就给一个实习证。

    继续跟车实习一年,没出问题,再正式拿驾照,正式给人开车,一样麻烦。

    棒梗当年开车虽然没怎么花钱,也没进驾校学开车,但他需要单位关系,那单位关系可比钱更稀缺。

    现在呢,有了普通人可以学开车的驾校,普通人只要是成年人,交钱就能上,毕业就能拿到实习证,实习一年就可以拿到正式驾驶证。

    然而,那可是一千八的学费,靠杨安全自己,不吃不喝好几年都攒不到,可曹志强却答应出钱送他去学开车,他能不珍惜这个机会么?

    杨安全的卑微,不过是因为杨安全本身太卑微,他只是个蹬叁轮的,没有正式单位,也没有大靠山,还有一大家子要养,可以说一直在负重前行,一直都渴望改变人生,可又不知道该如何改变。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曹志强,他当然要紧紧抓住,生怕出一点问题。

    这就好比一个没学历没颜值,没有女朋友,还长期没工作,整天被家人嫌弃的宅男,突然在街上遇到一个贵人。

    这贵人说你骨骼精奇,要你做他跟班,每月给你叁万块,还动不动就给一千块的消费,动不动给一两万的奖金……

    靠,换了他,他也得小心翼翼,珍惜这难得的机会,生怕砸了饭碗啊。

    归根到底,从来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奴性不奴性,有的,只是因为你给的够不够多,跟着你划不划算。

    在这个时代,曹志强给杨安全的,真的太多,太多太多了。

    曹志强动辄五十上百的给钱,他可能觉得不算什么,但这些钱,却可以让杨安全轻松养活一个六口之家,而且还能让六口人过上好日子。

    为了这个好日子,杨安全也得小心翼翼啊。

    杨安全自己很明白,如果没有曹志强,单纯靠他自己努力,可能一辈子都爬不上去,一辈子都是在底层的小人物。

    可有了曹志强的赏识,那就不一样了。

    不说五十的月薪,也不说叁百的奖金,就说即将花一千八百元,送他去学开车……这可就是天大的恩情啊。

    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棒梗那种白眼狼的,尤其是这种底层出身曾经的顽主,内心深处更是很看重义气二字,并且对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套也很看重。

    不然的话,当初的小溷蛋屁也没有,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就一个够狠能打,再就是仗义而已,凭什么一堆小伙伴对他死心塌地?

    还不就是大家都是底层草根,本身一无所有,就更痴迷古代一诺千金,还有士为知己者死那套?

    要不说呢,仗义每多屠狗辈。

    越是这种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并且还能甘心养活老婆跟兄弟姐妹的底层小人物,才是真正的义气之辈。

    正因为杨安全太过珍惜这个机会,太过珍惜曹志强这个贵人,他才那么谨小慎微,生怕没了这条大腿,而不是真的天生奴性。

    那种没有眼力劲儿,得志便猖狂,甚至因为知道老板一点秘密就沾沾自喜耀武扬威的,给你机会也抓不住,迟早会倒霉。

    在这一点上,杨安全看的很明白,也正因为明白,他才一直把自己的位子摆的很正。

    杨安全不是二十出头的,什么都不懂的人,而是经历过磨难的人,这种人才最拎得清。

    实际上,芸芸众生,又何止一个杨安全呢。

    只是大多数的人,没有杨安全的机遇罢了。

    所谓机遇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是没错,但大多数情况,是有准备的人很多,但机遇太少,贵人太少。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抓住机遇却没准备的人,自然是早晚会被刷下来。

    但有准备却没机遇的人,连被刷下来的机会都没有。

    懂本分,知进退,抓住机遇不放松,以忠心换前程,时刻准备趁势而起,这是他们这些底层的共识。

    事实上,后来的曹志强,也确实招募了很多类似杨安全的人,并且对他的事业大有助益。

    当然了,那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话说回来,曹志强跟郝淑雯一起进入餐厅后,郝淑雯点完菜,顺便还点了红酒。

    不过曹志强并不喜欢这里的红酒,因为他前世听说,这时期的新侨饭店的红酒,都是廉价货,根本没正经红酒。

    真假不知道,但他不想当小白鼠。

    再者说,真正的好红酒,他空间里还有好多瓶,都是系统签到的正经货。

    可惜曹志强是真不爱喝红酒,他觉得与其喝什么带有巧克力味的正宗高档红酒,还不如喝精酿啤酒过瘾。

    实在不行,北冰洋汽水,他觉得都比红酒好喝。

    至于拿红酒装逼,也就这时代的人才玩,可在曹志强看来,红酒不过就是一种果酒,根本算不上什么高大上的东西。

    在曹志强看来,所谓红酒文化,不过是牵强附会的装逼文化罢了。

    郝淑雯并不清楚曹志强的心态跟想法,不过当她听说曹志强不会喝酒,且滴酒不沾后,并没有说随意,反而一个劲儿劝酒,劝的还特起劲儿。

    而且她还动不动就说,真爷们就得喝酒,你不喝就是不给面之类。

    无奈之下,曹志强只好陪她喝红酒。

    本来曹志强还有点忐忑,以为对方是个酒量不可忽视的女人,而他自己呢,现在充其量也就叁瓶啤酒的量,相当的正常。

    不过很快他就放心了。

    倒不是曹志强自己的酒量变好了,而是对方的酒量比自己更差。

    双方只各自喝了叁杯红酒,曹志强还没啥大感觉呢,郝淑雯就已经不行了。

    郝淑雯喝光第一杯酒,就开始满脸通红。

    喝完第二杯酒,就已经醉眼迷离。

    到喝完第叁杯酒,她的嘴就开始没把门的,曹志强啥也没问呢,就嘚啵嘚的自己一个人在那说不停,典型的人菜瘾大,酒品不行。

    她一直在说自己的事情。

    什么自己家里非常严,很重男轻女,爸妈都不在乎她,她从小就不受父母重视。

    长大后,她为了逃离那个严厉而没有温情的家庭,就去了文工团,成了一名手风琴手。

    再后来,文工团解散了,她为了有个出路,文工团解散后就早早跟人结了婚。

    可是,那个男人根本不爱她。

    她说,当年她之所以跟他结婚,只是因为两家门当户对,两家人都很满意,迫于父母压力,加上有天她喝醉了,不小心被他那啥,意外有了孩子,她才不得不跟他结婚。

    然而,结婚后,那个男人就经常夜不归宿,总说工作忙,忙工作。

    后来,她知道了一个让她崩溃的事实,那就是她的老公居然在外面包了小叁,而且是在她怀孕期间就跟那小叁好上了。

    她跟对方大吵,结果没有换来对方的羞愧,反而得到了对方的嘲讽,说什么她嫁给他,就是图他们家的权势,她自己除了花钱,其他一无是处。

    然后呢,郝淑雯就开始哭着说,她本不用这样的,说如果不是当年嫁给那个男人,以她的能力跟水平,完全可以跟她的好朋友一样考上大学,根本不用受这个气。

    当年她是鬼迷心窍看走了眼,才跟了那个看起来不错的男人,没想到却是个人渣。

    一开始,她以为丈夫只是不解风情,整天只是忙着钻营,所以才不会陪她逛街吃饭聊天浪漫。

    但后来发现,他丈夫不是不懂风情,也不是没空浪漫,而是跟她之间不懂风情,跟她之间没有浪漫。

    跟别的女人,他丈夫那是特别懂风情,特别会浪漫。

    什么半夜楼下吹小号,什么野外烛光晚餐,什么鲜花摆字求爱,他那是样样精通。

    可到了她这里,她丈夫就跟个陌生人一样,多说句话都嫌累。

    现在她后悔了,想离开他,却又害怕离开对方。

    这不光是孩子牵扯的问题,还有一堆问题。

    她现在虽然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就是个没工作的家庭主妇。

    丈夫天天不回家,天天住小叁家里,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里。

    她想过离婚,想过反抗,可再一想到离婚后的日子,她就特别无助。

    因为她家很传统,讲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管是父母还是哥哥,从来都不向着她。

    她现在根本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跟帮助,只是看似光鲜,其实特孤独,特无助,内心里的恐慌只有她自己知道。

    换言之,她虽然厌恶他老公,却因为现实的原因,离不开她老公,不能跟他离婚。

    毕竟她跟她老公的结合,只是两家联姻的需要,根本不是感情需要。

    是两家需要这个婚姻,不是她跟她老公需要。

    不光她看她老公很烦,她老公看她也很烦,大家都是维持一个表面婚姻罢了。

    一旦她选择离婚,不说公公婆婆一家,自己的亲生父母就一定会反对。

    而没了父母撑腰,又没有老公家帮衬,她一个女人能做什么?

    她什么也做不了!

    进工厂她干不了,文工团也不会要她。

    就算要她,如今文工团那点工资,也根本不够她日常开销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享受惯了好日子,谁还会想过穷日子?

    大手大脚惯了,她已经忍受不了没钱的日子了。

    可没了老公一家的支持,她的生活立刻就会陷入困顿,所有的光鲜都会不再,也没人会同情她。

    现在这样,她至少还能每个月按时收到老公寄来的钱,哪怕他只是为了维持表面功夫,以及为了孩子才给的。

    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有大房子住,有钱花,有保姆使唤,而且受人尊敬羡慕,比一般人过的好,比很多人都强太多了。

    然而,她现在虽然有钱有闲,却寂寞空虚的很,所以为了打法无聊,她重新玩起了音乐。

    本来她是继续玩手风琴的,可惜现在玩手风琴的人越来越少,根本就找不到知音。

    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她接触到了吉他,立刻就被吉他的音色迷住了。

    后来,她加入了一个吉他爱好者团体,大家平时就互相学吉他,弹吉他,倒也自得其乐。

    可以这么说,玩吉他,已经成了她现在的心灵寄托,她如今已经成了那个吉他爱好者队伍的核心人物。

    她还说,曹志强的水平这么高,应该加入他们,这样的话,就可以互相进步,比一个人玩更好。

    说完这些,她就再次痛骂她的丈夫跟小叁,痛骂自己的父亲母亲,还有她的公公婆婆。

    反正在她嘴里,她的不幸,都是因为嫁错了人,都是别人的错!

    她还无比怀念过去,怀念她当年在文工团时候的日子,怀念当年的朋友跟战友。

    她说,在文工团的日子,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只可惜,随着文工团的解散,那段最美好的时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说着说着,她就忽然噗通一下,头趴在了桌面上,一醉不起。

    看到这个情况,一直在被迫当倾听者的曹志强一愣,连忙叫了她几下。

    当发现怎么叫她也不醒,甚至推她也不醒后,曹志强无语了。

    “靠,这不会是个饭托儿吧?在这跟我装醉吃白食?”

    又推了推对方,发现对方还是一动不动,跟一滩泥一样,曹志强叹了口气。

    好吧,这应该是真的醉过去了,不像是故意的。

    这就很无语了。

    因为之前说好是她请客,现在她这幅模样,不摆明了让自己掏钱么?

    虽然他并不在乎那百八十块的“小钱”,但这事儿却很那啥,有点膈应。

    无奈之下,曹志强只好叫来服务员,先付了饭钱,又干脆开了个房间,然后再叫来俩女服务员,俩人一起把烂醉如泥的郝淑雯扶起来,直接带去房间里休息。

    至于曹志强,并没留下,只是提前付了一天的房钱,然后就背着吉他走人了。

    是的,曹志强就当是遇到女骗子了,反正他也没什么大损失。

    无非就是跟人吃了顿西餐,再花钱给人定了个房间罢了。

    就当是陪吃陪聊费了。

    毕竟对方不但有个好故事,还长得不丑不是嘛。

    也是,如果对方长得丑,别说吃饭听故事了,曹志强之前就不可能跟她费那么多话,还给她弹那么多曲子,唱那首歌。

    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犯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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