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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二章 地皮城周年庆!

    作品:《苟在灵田里种药的日子

    走进城内,二人谨慎又好奇的审视着一切。

    不知怎么的,这里好像被什么洗礼了一般,一个人都看不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皮城虽然很小一座,酒馆、药铺、集市却什么都有。

    带着好奇,随着道路蔓延,破败的场景令人心生离去之意。

    看来不太适合久待,还是走吧。

    林凡发话了:

    “这个地方看起来真的是鸟不拉屎啊…我们还是想办法往天命城那边走,你看如何?”

    身旁的柳三点下头来,也没什么意见。

    刚进来时带着的那种兴奋,全然消失了。

    也不过如此嘛!

    正当二人想要离去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慢——”

    清脆又粗犷的声音从远处赶来,充斥着二人的耳畔。

    齐刷刷突然出现一大批人,他们穿着华丽的服饰,敲锣打鼓,脸上洋溢着一种喜庆。

    眼前的一位男子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一袭华衣,眉间的清秀却好像一条柳叶,高翘的鼻梁如山峰一般站在他的五官最中,薄唇轻扬,露出一丝兴奋的喜。

    这样的男子,应该够帅了吧。

    但在他的人中的位置,长着一个极大的痦子,搁在这个时候倒是寻常。

    在林凡的世界里,这个形象确实让人忍俊不禁。

    这人便是邱天,地皮城的一城之主,地皮城是天命城的附属城邦,柳金言和他交情不浅。

    更令人惊掉下巴的事情就是:他的身后居然不是百姓,而是他的十八个女人,邱天轻抬慢移步,步伐里带着一些轻挑和随意。

    当然,谁要是能像他那样,谁都随意。

    林凡仔细的看着这个又帅又丑的男人,一时间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什么设定?

    这要是写小说,真应该把作者吊在树上抽他妈两鞭子!

    “邱叔!”

    柳三冲了过去,他们好像很久之前就相识。这么久没见,没想到这个泡在女人堆里的人居然成了城主。

    当然,和他们柳家还是差得远。

    他想着身后的林凡兴奋的说着:

    “这是我邱叔,我爹的发小,你不用怕!”

    随后,突然蜂拥出来一大堆地皮城的百姓,他们穿着奇装异服,手舞足蹈,好像在举行什么仪式。

    哈——啦——

    强大的阵势把林凡吓到了,他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小孩从人群中穿插出来,敲着小铜锣鼓,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

    一支民女团则在人群的最中间,弹奏着典雅的琵琶。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如听仙乐耳暂明!

    没想到吧~

    看着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林凡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难道是什么很隆重的客人吗?

    就算如此,也不能够知道他们会来地皮城。

    奇怪诶…

    柳三在人群中也开始加入进去,跟随这邱天一行人扭动起来,他的身姿流畅,越发的洒脱。

    “来啊,林凡!”,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林凡拉了进去。

    但是林凡是个舞痴,四肢僵直不能动,虽然他喜欢手舞足蹈。

    包裹在人群当中,一股人潮的热流浇灌着林凡。

    好刺激啊!

    欢乐的气氛带动着这个还有些不习惯的少年。

    “呜啦啦啦啦——”

    林凡手臂乱晃,脚步也是大摇大摆,他回想起了以前的军训,同手同脚的林凡经常被孩子们嘲笑。

    “那个小螃蟹又开始了!”

    在这里,他可以无忧无虑的舞动起来,不用担心尴尬的舞姿会被人嘲笑。

    嘿——哈——

    林凡的腰随着节奏不停的扭动,虽然样貌有些别扭,但看上去十分的热情洋溢。

    这一场狂欢好像本就为他们准备,天造地设,人也和。

    “地皮城八周年庆,欢迎最先来到地皮城的新客人!”

    邱天吆喝了起来。

    众人都对这两位新客人非常的友好,给他们带上鲜花圈和一些精致的彩带,随着音乐,众人在地皮城的四处扩散开来。

    原本破败的房屋瞬间被挂上了精致的彩带和横幅:

    ——欢迎新客人

    ——地皮城八周年庆,越过越开心!

    林凡看着这些变化,有了疑问:

    “邱城主,这座城为什么叫做地皮城,有什么说法吗?”

    面前邱天在“娘子军”们簇拥下,显得非常的自在,嘴角挂在两边,露出一条扁平的缝。

    “这个嘛!我接手的时候原本是叫清水城的,但是我觉得不好听,就随便起了个新名字。”

    这名字...好像更难听吧!

    视线远眺,鳞次栉比的房屋排列给他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这里不比天命城繁华,建筑风格大气。这里有的却是一种质朴质感,房屋的构造都简单,以实用为主。

    就像挂着横幅那栋,是城里富商的房子,双开门,简单的木制牌匾,上面写着:

    “徐府”

    这是地皮城首富徐也圣的家,这次周年庆的大金主就是他。

    他在哪里?

    人群当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紫衣的男人,身长六尺,头顶着一个绿色的西瓜帽。

    整个人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硕大的茄子。

    柳三看到那人出现,大喊一声:

    “好大的茄子?”

    邱天连忙让他噤声:“这可是我们的财神爷爷啊,使不得这样说话。”脸上豆大的汗都要流进嘴巴里。

    但是虽为这城里的首富,他为人行事却极为亲和,与民同乐。

    他大摇大摆,眉飞色舞,在这人群中仿佛他最耀眼。

    站在人群中,他高声呼喊:

    “地皮城的百姓们,你们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场下乌压压的一片都开始沸腾,热烈的回应徐也圣:

    “也圣!也圣!我们爱你!”

    仿佛这次周年庆变成了他的演唱会,瞬间,徐也圣成为了众人视线的核心。

    林凡站在人群的一边,有些痴呆,他从没见过如此奇怪,亲和又带着一丝隐秘的人。

    加上他的身份,这些就更奇怪了。

    徐也圣从一个硕大的荷包里拿出一张张精致的银票,一般来说,只有经商或者官僚才会使用这种货币,面额都是超过一百两以上的。

    钱可是好东西哦。

    他站在人群的中间,高声的呼喊着:

    “地皮城周年庆,一起玩开心!”,说罢,手中撒出一大把雪花般的银票。

    众人蜂拥而上,哄抢起来。

    邱天站在一旁,神情紧张,劝道:

    “大家不要乱,不要乱啊,有序抢钱,有序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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